中國民運墨爾本聯盟關於網絡作家郭起真被判四年有期徒刑的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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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5日訊】2006年10月17日,中共滄州法院以煽動顛覆罪之罪名非法判處網絡作家郭起真先生有期徒刑四年。為此,中國民運墨爾本聯盟特發表聲明,對中共鉗制言論,鎮壓異議人士的專制暴政再次予以嚴正抗議和譴責。

2006年5月12日,郭起真先生因在《民主論壇》等互聯網站公開發表批評中共滄州政府和執法機關貪贓枉法的文章和倡導民主的文章而被控以煽動顛覆罪遭到拘押。並且,郭在看守所的健康惡化且得不到應有的相應照料。我們認為中共關押記者郭起真先生已經嚴重違反中國1998年就已成為簽約者之一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9條,故強烈要求中共立即無條件釋放郭起真先生。

自郭起真先生被非法關押至今,中共滄州司法當局不但公然違反《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而且連中共自己制定的《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等法律也不遵守。他們不按其《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所謂犯罪嫌疑人應該享有的訴訟權利,遲遲拒不讓郭的律師會見,閱卷,不讓律師依法保護郭的各項權利;他們不按其《刑法》的規定,將煽動顛覆罪之罪名強加給郭起真先生。我們翻遍中共滄州市中級法院的判決書,沒有看到他們拿出任何確鑿的事實和證據證明郭起真先生的煽動顛覆罪之罪行。郭起真先生只不過在互聯網上發表一些批評中共滄州政府和執法機關貪贓枉法的文章和倡導自由,民主,憲政的文章,沒有任何煽動顛覆政府的行動,怎麼可以亂引法律條文,隨意出入人罪?更何況,中共《刑法》第105條的規定本身就是一條令其司法官員草菅人命的彈性條款,應該儘快予以廢除。近些年來,有多少政治宗教文化界的異議人士,都是被中共以此罪名逮捕鎮壓的。

郭起真案件再次說明,中共胡溫政權是要靠更加嚴厲鎮壓來構建其和諧社會,而不是真正給廣大人民以自由和民主。這與江三代表時期的穩定壓倒一切沒有任何本質的區別。即中共官僚集團對廣大人民的專政沒有絲毫的改變。聯繫到高智晟,郭飛熊等著名維權律師和維權人士的相繼被捕,就更應該令那些希望中共自己慢慢變好的幻想者們大大清醒了。

我們一貫認為,中國的自由民主和憲政只能由中國人民自己來爭取,中共統治者不會將他們竊取的權力自動交還人民。起來,起來,起來!一切希望中國早日實現自由,民主和憲政的人們!!

2006-10-25(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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