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觀察:中國必須停止鎮壓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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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4日訊】(香港,2006年8月23日)- 人權觀察今天說,中國維護人權和揭露司法不獨立現狀的律師正在遭受國家權力機關越來越多的攻擊。中央政府必須就最近一波對 人權律師的騷擾、拘留和肢體攻擊做出回應。人權觀察同時也敦促到目前尚未代表律師介入此事的中央政府公開聲明對律師的攻擊將不被容忍,並且立即採取步驟保證對律師的有效保護。

「目前仍不清楚是否中國的中央政權指示、縱容或忽視最近對律師的攻擊,」人權觀察亞洲分部副主任索菲。裏查遜(Sophie Richardson)說:「但是很清楚的是(中國)政府必須維護法制,停止這種公然對律師的非法迫害。」

中國兩個最著名的律師正在遭受似乎具有政治動機的迫害。作為一名對政府濫權受害人的公開支持者,北京律師高智晟於8月15日被以所謂的涉嫌非法活動的罪名拘留。2005年,中國權力機構剝奪了高實踐法律的權利。

8月18日,對另一名人權活躍人士陳光誠的庭審變成了司法笑料。當時公安打傷和強制拘留陳的律師,以阻止他們參加陳的庭審。山東省沂南縣法院以「故意損害公共財物、聚眾阻礙交通」向陳提出控訴。

陳光誠和高智晟因為他們合法的活動遭受數月的騷擾、恐嚇、非法拘留和人身攻擊。

在8月18日的另一起事件中,作為試圖參加陳的庭審的律師中的一名,楊在新被毆打。他被當地派出所拘留。據報道楊在8月19日被遣送回原籍廣西,不過到目前為止楊尚未回家。

中國在過去幾年內出現快速高漲的抗爭,尤其在農村地區,其中有些被安全機構殘忍地予以平息。儘管中國高層領導人承認許多抗爭起因於當地政府的濫權,並且承諾強化冤民訴諸法律的途徑,但是壓制性政策仍然持續不斷。

在中央政府承認的極少數案例中,他們傾向於責怪當地不法官員造成這些問題,但是沒有任何地方官員因為他們的不法行為而遭到起訴。中央政府應負有最終的責任來保護所有的民眾行使他們的合法權利。最近對民權律師的鎮壓似乎是中央政府壓制對其統治挑戰努力的一部分。

「中國政府不能夠再想兩頭都得好,」裏查遜說:「北京應該要嗎選擇維護法制和容忍法律挑戰,要嗎放下承諾司法改革的招牌。對陳、高和其他人的行動使得人們難以相信在中國在法律面前是人人平等的。」

人權觀察說中國虐待律師的模式與其對國際法及依法治理的承諾大相逕庭。中國憲法和無數民事法律保護所有個人免遭由於行使他們正當權利而導致的暴力、恐嚇、報復、理論上或實際上的歧視、壓力或其他任意行動。此外,《世界人權宣言》保證每個人有權得到公平的審判。《民事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也具有相同的保證。中國在1998年簽署了該公約,但自今尚未給予最後批准。

人權觀察要求中國政府釋放高智晟,宣佈對陳光誠的審判無效,保證律師在旅行其職責時不會受到恐嚇和干擾;他們有權得到《聯合國關於律師作用基本原理的聲明》條款的保護。

「中國律師不需要特殊對待,但是因為他們在司法系統中的重要作用,公眾需要他們能夠自由地工作。」裏查遜說:「如果律師都無法得到正義,那普通民眾還有什麼希望?」

原文: http://hrw.org/english/docs/2006/08/23/china14064.htm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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