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4日訊】問:賣家、買屋交吉之前,可不可以不買?
答:市道旺之中,亦有個別情況買賣未能如期完成。合約内的銀行按揭、驗屋及其他條件通過後,等候交吉期間,買家失業、按揭被取消,或發生意外,未能履行合約。又可能賣家債務纏身未能償還,或因租客問題,影響交吉。如果雙方書面同意簽妥解除合約,存放在地產公司信托戶口的訂金才可以原銀奉還,互不拖交,物業可以上盤重售,否則,單方面放棄訂金或雙倍賠訂,事情並未解決,需要咨詢律師的意見,有關法例及索償等等的手續作出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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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世傅,多倫多 Home Life 城市地產地產經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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