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飛雄妻子張青絕食 各界人士譴郭案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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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9日訊】(自由亞洲電台「心靈之旅」節目主持人張敏採訪報導2007, 11,17)

郭飛雄太太張青每週三絕食

維權人士郭飛雄「涉嫌非法經營罪」案14日在廣州天河區法院一審宣判,以「非法經營罪」判處郭飛雄有期徒刑五年,罰款四萬元人民幣。辯護律師莫少平堅持認為郭飛雄無罪,建議上訴。

郭飛雄的太太張青說:「判決後我回來,當時就決定每週星期三都絕食,並且長期堅持下去。」

張青表示:「我對這個判決非常不滿,因為這裡面實在是太邪惡了!本來是一件過去的事情,當時處理過,並且沒收了十萬塊錢。就算不提它過去不過去,還要來再追究的話,他們沒有證據,就刑訊逼供。

這麼惡劣的事情,中國這麼大一個政府,沒有一個人來說一句良心話。到現在又有這麼重的刑期,剝奪自由的時間,還有這麼重的罰款。實在是太邪惡了!我能想到的方式,就是以這種絕食的方式抗議。

當然我也想到要向國際社會求援。」

郭飛雄和郭案簡介

郭飛雄本名楊茂東,曾經參與廣東太石村維權活動和營救維權律師高智晟。郭飛雄和高智晟都是入選香港《亞洲週刊》「2005年風雲人物」的(共十四位)中國大陸法律工作者。

郭飛雄去年9月14日以「涉嫌非法經營罪」被拘押,後被以同樣涉嫌罪名起訴,涉案是被捕之前五年出版揭露瀋陽官場腐敗的雜誌《瀋陽政壇地震》,辯護律師說,此事幾年前已經處理過。這次郭飛雄被起訴,曾因證據不足,兩度「退查」。郭飛雄在被關押期間,會見律師自述遭到包括用電警棍電擊男性生殖器的酷刑逼供。

郭飛雄案7月9日開庭後,檢方要求補充證據。8月底,該案又送法院,10月法院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延期審理一個月,11月14日開庭一審宣判。

何俊仁律師: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譴責政治審判郭飛雄

一審宣判當天,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發表文章,題目是《強烈譴責政治審判維權人士郭飛雄》。

中國維權理事關注組主席、香港立法會議員、民主黨主席何俊仁律師表示:「我知道這個審判結果之後,不但感到非常失望,而且非常憤怒。在審訊過程,根本沒有提供合理的證據,來證明郭飛雄先生犯了『非法經營罪』。只是有證據證明他有參與書的一些校對工作。」

審訊的過程拖了很長時間,非要把他定罪不可。所以,總的來說,我覺得這是一個政治的審判,欲加之罪。

我直接的感覺,主要就是他在以前的一些政治上的參與。比如說,番禺太石村的事件;他也曾到美國去,宣示他政治上的看法;當然,營救高智晟,都可能構成有些官員非常不滿,可能是有一些政治的決定,要把他打壓。

郭飛雄先生已經是國際有名的法律界的維權人士,這次審判充分反映,現在國內的人權狀況不但沒有改善,在奧運快來的時候,我們覺得越來越差,感到非常擔憂。我們的國家根本沒有充分體現他們在申辦奧運的時候提出的承諾,全面地改善中國的人權、民主和法制,我覺得是非常遺憾的事情。

我支持郭飛雄先生應該提出上訴。我希望高一級的法庭處理這個審訊的時候要公平,而且國家的領導層也應該關注這些事情,要確保他得到公平的審訊,我覺得他應該是無罪的。」

胡平先生:非常憤慨,這是政治陷害、迫害

現在在美國的《北京之春》雜誌主編胡平先生談他聽到郭飛雄案一審判決結果後的心情。他說:「我非常憤慨。這是一起明顯的政治陷害、政治迫害。

郭飛雄是很著名的維權人士,就是因為他的維權活動,引起當局的恐懼和敵視。在整個這個事情中,當局在多方面明顯違反法律。從開始把他綁架,到非法拘押,在審訊期間,刑訊虐待,一直到以所謂『非法經營罪』判刑。

郭飛雄也講過,在看守所期間,反反覆覆問他的都是關於維權活動的事情。這也反映當局這些年來慣用的手法,就是所謂把政治問題非政治化,當作刑事問題、經濟問題處理。聯繫到不久前對李和平律師的那場毆打,當局作法也違反他們自己的法律。

明年奧運會就要召開,當局並沒有實現它的承諾,在人權問題上有所改善,而且還更行惡化。一方面我們要積極聲援郭飛雄,儘可能對郭飛雄先生和他的家人去幫助,同時讓國內的老百姓和國際社會都更重視這個問題,也表達我們自己的強烈抗議。」

唐荊陵律師:在旅遊地被警方帶走送回廣州家中

郭飛雄案一審宣判後第二天,一直關注郭飛雄案的廣州律師唐荊陵在旅遊地四川重慶被警方帶走,16日送回廣州家中。

當晚唐荊陵律師接受我的採訪,他先說明事情的經過:「我是7日晚上和一位朋友去的。昨天(15日)晚上我們已經買好今天中午回來的火車票,重慶警方到我們住的旅館,把我們交給從廣州過去的警務人員。

當時談了,他們問我『甚麼時間回去?』,我說『我們明天的票都買好了』,他們說『那就好,明天一起回去』。他們又說要坐飛機,我說『你們買票我就跟你們坐飛機』,結果他們買的是今天早晨十點多鐘的飛機」。

唐荊陵律師說:「其實以前廣州國保的這兩位先生也跟我講過,如果我出行,希望我跟他們打個招呼。一般來講,我覺得如果我的出行有政治意味,我會跟他們打招呼,因為這次我們純粹是要出去散散心,我就沒跟他們講過。他們這次也還是強調,我如果有出行,希望能跟他們講一講,不論是有還是無政治意味。

麻煩您轉達一下對各界關心的感謝!」

唐荊陵律師:應儘快釋放郭飛雄

談到郭飛雄案一審宣判,唐荊陵律師說:「這個案件,我相信當時律師的辯護還是比較強有力的,因為那個起訴書我看到過,辯護詞我也看到過。這次案件的判決結果,跟這個辯護意見相差很遠,辯護意見可能基本上沒被採納。我還是比較支持莫律師他們提出的辯護意見的。

我的理解,這個案件他們應該儘快把郭飛雄先生釋放出來,無論是用緩刑,還是用無罪釋放,我覺得這樣處理可能比較適合一點。」

滕彪律師:改善中國人權,需要更多人更多的努力

現在在美國耶魯大學訪問的來自北京的法學博士滕彪律師認為:「從法律上來看,郭飛雄完全是無罪的,判五年出乎我的預料之外。抓他的時候是因為他參與了一些維權活動,尤其是高智晟被抓之後,他參與了對高智晟的營救,這是抓他最根本的原因。

在這樣一個各界都比較關注的重大的案件當中,辦案人員竟然對郭飛雄使用非常不人道的酷刑,也是非常難以接受的。也可以看到,全國的刑訊逼供是非常非常普遍的。郭飛雄在監獄裡的表現是非常令人敬佩的。

用非政治的罪名來作為打擊維權人士或者異議人士的武器,這在幾年之前也都發生過,郭飛雄這個案件也是一個危險的信號。希望國際社會予以足夠的關注,希望更多的人來呼籲和關注。

還有,即使在奧運會還有幾個月就要開幕的情況下,即使在國際社會對中國的人權問題進行嚴重關注的情況下,當局並沒有作出任何讓步、妥協,或任何善意的表示。從這點來看,在中國,要想改善中國的人權狀況,需要更多的人進行更多的努力。

我自己的看法是,需要各種不同層面的壓力,既需要最強硬的,包括抵制奧運會或者有條件抵制奧運會這種聲音,也需要更有技巧的、更有策略的一些辦法,包括和中國政府、中國的一些官員進行對話,各層次的交流和壓力,都是非常需要的。」

范亞峰博士:政治體制改革是必由之路,民主憲政是大勢所趨

在北京的法學博士范亞峰先生注意到,郭飛雄案一審宣判同一天,網上發表了民盟盟員郭泉先生致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的公開信《探討全民福利條件下的多黨競選的民主政體》。

范亞峰先生接受採訪,話從這裡談起:「郭泉跟郭飛雄兩人有很多很相似的地方,很重要一點就是郭泉曾經也是一個民族主義者,郭飛雄也有很強的民族主義傾向。郭泉呢……現在來講,同時也是一個推崇民主憲政的這樣一個人,郭飛雄也是這樣一個結構,民族和民主並行而不悖。

郭飛雄被抓十四個月以後,被判刑五年。同一天,郭泉以體制內民盟盟員身份發表了一封洋洋數萬言的要求政改的公開信。在這個意義上而言,這是非常耐人尋味的一件事情,可以看出一個基本特點就是對中國來說,不管前面有多大的阻力、不管經過多少困難,中國要走向民主和憲政,是一個不可阻擋的歷史潮流。

第二點,看中國的形勢,剛剛過去一年多時間,這樣一個知識份子,提出這樣的上書,提出這樣的建議,我們可以感受到最近幾年以來,中國社會民意對政體變遷的強烈願望,也體現解決『官民對立』,政治體制改革是必由之路,民主憲政是大勢所趨。

所以,聯繫到郭飛雄的被判,我想我們需要做的……面對這樣的不公義的審判,不公義的判決,對維權人士而言,對中國的推動中國民主憲政事業的人而言,就意味著抱著這樣一個寬廣仁厚的悲天憫人的胸懷,去承擔歷史的使命。在這個當中,就像郭飛雄和郭泉共同表達出來的這樣的一種悲願和志向,願意為這個國家、為這個社會的進步,為了愛與公義,承擔責任。

在這點上來講,無論是郭飛雄還是郭泉都是我們學習的榜樣和楷模。」

以上「心靈之旅」節目由張敏在美國首都華盛頓採訪編輯、主持製作。(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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