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商品遭遇國際訴訟多 但理賠艱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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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日訊】(大紀元記者任愛琳綜合編譯報導)中國產品因價格低廉,外銷市場日益廣大,近年來與美國的貿易也呈現出超的情形,然而有關中國黑心商品充斥的負面消息卻不斷被報導。近來,美國消費者發現,當不經意購買到違反安全產品規則的中國產品時,自己是無人、無處、無有傚法律途徑可爭取該有的賠償,因此對中國產品的憂慮節節上升。

國外的訴訟一向比國內的訴訟來得繁雜與困難。据華盛頓郵報報導,休士頓的責任律師(liability lawyer)馬克•萊尼爾( Mark Lanier)律師表示,他事務所處理的訴訟中,起訴中國產品的案件成長了500%,但是能夠勝訴的機會卻極為渺小。對中國產品提出訴訟的困難度主要有下列幾項原因:

一、起訴的證據不足

由於中國的管制和司法系統,當律師們要收集證據進行調查時,往往遭遇到不是資料缺乏就是完全無資料的困境,中國公司的記錄不透明也不完整。像萊尼爾律師想控告導致一位六歲女孩因兒童餐贈送的玩具噎死的所有相關公司時,他只能讓進口商及餐廳付出賠償,因為他找不出任何證據來要求哪間中國玩具製造公司對此事件負責。以美國現有的法律,如果生產中國產品的公司沒有在美國本土上設立公司時,只憑網路業務是無法控告該公司,所以光要證實一間中國公司的存在就已經是個難題了。像施奈德電子公司(Schneider Electric)試圖控告兩家中國公司仿冒它的斷路器Square D circuit breakers,卻因為這兩間公司只有網址而沒有登記的中文名稱最後不了了之。

二、法律執行困難

由於現有的中美政治關係,再加上因為中美並未訂定法律來協助彼此執行對方法庭裁決的結果,所以有關中國產品的案件往往只能控告到進口商、零售商及批發商。另外被告的中國公司接受審判的配合度極低,大部份都沒有出席應訊,所以即使施奈德電子公司極力爭取缺席判決(default judgment),但執法上仍相當困難。

三、訴訟時間長、花費高、效果差

根據費城律師史蒂芬•秦(Stephen Ching)的估計,控告中國公司的時間往往長達十年以上,花費是一般案件的五倍。他在兩年內參與了二十五件控告中國公司的案件。由於前兩點原因,既然控告中國公司無疾而終,最後責任全落在進口商、批發商或零售商。大型的進口商及批發商比較有本錢和中國公司協商,但小型的只能將責任險算入和中國公司做生意的成本中或者另外再花錢找第三方測試品質。

雖然極為困難,但仍有不少律師不計代價地堅持要控告不法中國公司。賓州律師傑佛瑞•奇利諾(Jeffrey B. Killino)就準備追究中國製造的劣質輪胎導致兩死一腦傷的責任。還有一位洛杉磯的律師要控告中國公司販賣的麵粉導致寵物食物有毒,間接導致動物死亡。這些律師們希望政治壓力能夠介入和他們一起懲罰這些不負責任的中國公司。然而更有效的方式或許不是對中國公司提出訴訟,而是藉由輿論的宣傳力量,讓消費者用自己的選擇抵制這些不良商品,督促中國當局和企業做好品質控管,負起維護消費者權益的責任。

中國產品的麻煩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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