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佳的母親王靜梅目前被關在精神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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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1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姬勵思報導)上海市閘北公安分局六警被殺案,被告人楊佳的母親王靜梅,證實被當局送往精神病院治療。楊佳殺警案一審時,辯護律師的合法地位一直受到質疑,而關鍵人物的王靜梅卻一直失蹤,並一度傳出她已自殺身亡的謠言。家人認為王靜梅是被強行送入精神病院。而楊佳的律師表示案件應發回重審。

楊佳案一審時,當局聲稱楊佳只接受母親王靜梅委託的律師謝有明為他辯護,但自案發,家人就一直無法與楊母聯繫。北京的大屯派出所曾於7月初傳喚楊母問話,並告知其家人,問話結束後,楊母就自行離開的派出所。

楊母的姐姐王靜榮兩日前獲所屬居委會領導的通知,王靜梅在北京公安機關所屬的安康醫院接受精神病的治療。

王靜榮對本台粵語組表示,她在週日前往醫院探望過妹妹,由於時間倉促,王靜梅只能簡單告訴她當時的情況,她是7月2日被送進醫院,謝有明曾到過醫院找她簽委託書,但並非她本人主動委託,而是當局指派來的。王靜榮說,妹妹根本就無精神病,她相信是當局想借此阻撓外界跟她聯繫:

「她以前從來未有精神病的記錄,是當局強迫她進去的,醫院要她打針吃藥,但她一般都不肯接受。」

王靜榮說,妹妹目前的精神狀態很正常,但醫院並無表明何時可以出院。她已把有關的消息告知律師。

在死刑覆核階段協助楊佳的北京律師劉曉原表示,當他獲知有關的消息後,感到十分驚訝。劉曉原說,謝有明律師到安康醫院找王靜梅簽訂委託書時,王靜梅正患有精神病,從法律而言,這個授權顯然是無效的。而謝有明竟然接受委託,嚴重違反職業道德和法律規定,就這一點案件就應當發回重審。劉曉原說:

「我們只能從醫院的診斷作為證據,這個委託肯定不合法,因為她有精神病,她就沒有民事行為能力,不能委託律師,我們會盡快以她姐姐的名義,向最高人民法院反映這個問題,要求他們重視,如果核實楊母有精神病,案件就應發回重審。」

劉曉原說,據王靜榮透露,他們的叔叔也曾患過精神病,因此楊佳是極有可能患有精神病。由於公安機關委託的精神病鑑定部門,缺乏獨立性,結果受到質疑,因此應當為楊佳重做精神病鑑定,以確認楊佳是否有刑事責任能力。

記者曾多次致電安康醫院,但電話都無法聯絡上。

楊佳被控於7月1日,在上海閘北區公安分局外縱火,再持刀闖入該分局,連續刺傷9名民警及一名保安,事後其中6名傷者死亡。案件8月底在上海第二中級法院以 閉門方式審訊。9月1日,法院對楊佳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依法判處楊佳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楊佳不服提出上訴。上海高級法院於上月20日駁回楊佳的上訴,維持一審死刑的判決。(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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