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蜀:有選擇的信息公開可能比不公開更壞

笑蜀

【大紀元12月4日訊】信息公開據說是處置群體性事件的一個重要原則。隴南當局似乎就貫徹了這個重要原則,17日群體性事件發生,18日隴南當局就發佈了情況說明函,20日更召開新聞發佈會,向媒體通報處置進展。

隴南當局的態度是積極的,這點應該給予肯定。但如果求全責備,似乎也不是沒有問題。至少在筆者看來,有兩個問題似乎不那麼經意,但認真追究,其實還挺關鍵,有專門提出來商榷的必要。

最大的問題,是隴南當局公佈的受傷數字。「部分聚集人員向市委門口維持秩序的武警投擲磚塊、石頭、酒瓶,打傷武警六十九名,公安民警兩名,新聞記者三名。其中,十一名傷者住院,包括十名武警戰士、一名記者。」這裡的數字很精確,我當然願意相信都是真的。但這些真實的數字並不能反映傷害全貌,道理很明顯——它反映的情況是片面的情況。換句話說,它反映的只是某些方面的受傷情況,而其他方面的受傷情況,則完全置而不論。隴南當局自己也承認,在十分危急的情況下,「為了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和惡化,執法部門果斷處置,使事態基本得到控制。」所謂「果斷處置」,不可能是請客吃飯吧?那麼大規模的衝突,血與火的衝突,執法部門猛虎下山而竟然不造成任何傷害?而事實上,我們從關於此次事件的各種圖片中,也能看到現場訪民頭破血流的鏡頭。

顯而易見,現場訪民不可能都是金剛不壞之身,不可能都全身而退。那麼,他們的受傷數字是不是也應該構成整個武都群體性事件受傷數字中的一部分?退一萬步說,就算不以訪民相稱,稱作「暴民」也好,稱作「歹徒」也罷,無論把他們稱作什麼,都不能否認他們也是衝突的當事方,他們中間也有受傷,而且頭戴鋼盔手執盾牌的警察都受傷達七十餘人,並無盔甲保護的現場訪民,受傷規模估計也不會小到哪去吧?那麼他們的受傷數字為什麼就沒有進入隴南當局的相關數據?難道說,他們的受傷他們的安危就沒有資格進入隴南當局的視野?不管這麼做是有意還是無意,都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隴南當局的價值取捨,即老百姓在他們的眼中到底有沒有份量,他們是不是真的如主流政治宣言所稱的「以人為本」。

此外的另一個問題,是對隴南當局的「果斷處置」根本就語焉不詳。「果斷處置」到底怎麼個「果斷法」?用警棍?用催淚瓦斯?還是用殺傷力更大的警具?根本不做任何交代。而現場視頻傳出的彷彿爆竹炸響的聲音,更是令人遐想。把這個想像空間跟訪民隱秘的受傷情況聯繫起來考察,不能不承認,最終結論對隴南當局其實是非常非常不利的。

事態的邏輯至此應該基本清晰了,那就是,隴南當局固然遵循了信息公開的原則,但並不是公開全部情況,而只是公開部分情況。公開哪部分不公開哪部分?因為沒有第二家可以有資格公開信息,所以隴南當局就有足夠的主動權。它想怎麼公開就怎麼公開,想公開哪部分就公開哪部分,想遮蔽哪部分也可以遮蔽哪部分。因此理所當然,它想公開的都是對它有利的信息,對它不利的,差不多統統遮蔽了。所以公眾才無緣瞭解訪民受傷情況,所以隴南當局在描述「暴民」或者「歹徒」的不法行為時可以不惜筆墨,充分展示他們的凶殘和地方政府的委屈;而對地方政府的「果斷處置」則根本不著一字。

信息公開無疑是執政方式的一個進步。但有選擇的信息公開,即只讓自己說話,只公開對自己有利的信息,這樣片面的信息公開如果不能得到有效遏制,效果倒很可能比不公開更壞。因為它事實上是對輿論的操縱,是用不全面的信息,經過刻意剪裁過的信息來誤導公眾。如果操縱方、剪裁方是衝突中的關鍵當事方的話,這種所謂信息公開更與真相無緣,更與公平無緣,刻意操縱、刻意剪裁的危害更大。

因此,僅僅要求信息公開是遠遠不夠的。要制約當事一方只說精心選擇的真話,只說對自己有利的真話,惟一出路就是從信息公開向前邁進一步,即從信息公開走向信息自由。大家都說話,大家都有公開信息的權利,尤其衝突各方的話語權都是均等的,信息這樣自由流動之後,單極信息遮蔽真相,單極信息誤導公眾的可能性才會減到最低。政府信息公開法如何升級為信息自由法,就成了我們的當務之急。

──轉自《議報》(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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