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葆璋:共產中國,三十而未立

-2008年2月在臺北國際論壇上的發言

吳葆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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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4日訊】女士們,先生們,朋友們,

自從三十年前,共產中國放棄計劃,改行市場,結束閉關鎖國之日起,關於這個大如一洲般的國度,眾說紛紜。大凡從「開放改革」中討得些便宜的,乃至在北京的餐桌下檢過些個殘渣剩飯的,大都唱好,然而那唱好聲中也不乏幾隻顫抖著的音符。至於滿腹天真,吃了虧受了罪抑或賠上了身家性命的,無不喊冤,那冤情真地催人淚下。

海峽西岸那邊到底如何?北京官媒《新京報》今年陽曆元旦社論的題目就是:「改革三十而立,現代化之路尚遙遠」。且不說這篇文字語焉不詳似有難言之隱,我個人從歐洲的觀察則是,萬變不離其宗,在高增長的萬花筒下,中共既沒有改邪歸正,也沒有放下屠刀。

共產黨的基本教義不外兩條,一是為消滅私有制而暴力革命,二是為實現共產天堂而實行所謂無產階級專政。經濟從來都是市場的。法國人還有諺語說:「凡屬於大家的也就不再屬於任何人了」。三十年前,中共高舉消滅私有制大旗走到了破產的邊緣。近三十年,私有產權仍然沒有取得應有的地位,「消滅」被花言巧語地改成了「利用」。非公有企業有所發展,但國營部門仍占主導地位,資源分配,信貸融資均享有優先和優惠,而在非公有企業中設立中共黨組織實乃市場經濟史上的罕見奇觀。非公有企業還必須為中共黨組織提供必要的活動條件,這就正好為巧取豪奪,就地分髒鋪平了道路。再說農村。在真正的市場經濟體制之下,農民擁有自己的土地本是常理。占總人口百分之七,八十的中國農民比城市居民狀況更慘。他們不但沒有屬於自己的土地,而且飽受著社會隔離之苦。所謂農村集體所有制,不過是為各級黨官黨幹盤剝鄉裏提供了法理依據。這就是為什麼隨著工業化的進展,地方當局徵購倒賣土地引發出那麼多風起雲湧的農民維權抗爭。

從以上現實出發再對照中共黨章,就不難發現,中共不僅無意改邪歸正,而且也從未放下屠刀。中共崇信暴力拜物教;它堅信,一切敢於反抗一黨專政的人,都可以把他們打得服服帖帖,它堅信,打,可以使西藏民眾改拜中共為佛;它堅信,打,可以把臺灣人打得接受統一;它堅信,打爛美國就可以稱霸世界。「殺二十萬穩定二十年」,這是中共頭人在「改革開放」時期提出的一句在全世界廣泛流傳的格言。八九-六四與鎮壓法輪功相隔十年,都是文革浩劫之後大開殺戒之舉。自此,幾乎無一日無暴力鎮壓事件;任意拘捕,酷刑折磨,草菅人命成了家常便飯。一黨專制之下放開市場發財致富,打開了潘朵拉盒子,為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准備了充分的政治條件,社會條件,歷史條件和心理條件。國際社會的調查和追查正在揭開蓋子,相信這件令人髮指的事件真相不就便可大白於天下。暴力治國方針也延伸到境外。三十年前以革命的名義縱容赤柬殺人如麻。三十年後,為了攫取石油,無視千百萬人禍慘劇,為蘇丹當局保駕護航。至於透支增長對環境造成的惡果,相信絕不會局限在一國境內。

今年,2008年,就是要在這樣的一個國度裏,舉辦奧林匹克運動會。這個國度與宣傳和統戰中的中國毫不相干。說到宣傳,無論是在繼續革命或市場經濟時期,中共都斥鉅資辦宣傳。當年資助亞非拉民族解放運動,推進世界革命的錢,在文革後都轉到了對外宣傳上。然而,回顧往日,您會發現,根據中共傳媒,韓戰是由南方挑起的,反右鬥爭是由於右派進攻引起的,大躍進來自「人有多大膽,地有多大產」,文革的起因是黨內出了赫魯雪夫……

上個世紀九十年代,也就是1987和1988兩年,為了招商引資,中共簽署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盟約》和《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盟約》。這個動作曾使不少人產生了強烈的幻覺。然而,令外界大惑不解的是,為什麼十年過去了,中共還不批准這兩個聯合國的檔?中共傳媒在熱鬧一陣之後,再也不談其中奧妙。聯合國1948年通過的《世界人權宣言》僅訂下了國際法的一般原則,1966年通過的兩項盟約則規定會員國必須把這些原則付諸實行。盟約設置了人權事務委員會,締約國必須定期向委員會提交執行情況報告書並接受審查和評議。

《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盟約》第四十一條規定:「如本盟約某一締約國認為另一締約國未實施本盟約條款,得書面提請該締約國注意。受請國應於收到此項來文三個月內,向遞送來文之國家書面提出解釋或任何其他聲明。」「如在受請國收到第一件來文後六個月內,問題仍未獲相關締約國雙方滿意之處理,當事國任何一方均有權通知委員會及其他一方,將事件提交委員會。」

聯合國這兩項盟約的締約國已超過百家。因此,批准盟約就要在人權問題上與國際社會接軌,牌就得放在桌面上打。如果是這樣的話:

根據《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盟約》第一編第一條,中共就無權置臺灣與飛彈威脅之下;
根據第三編第十八條,中共就必須停止迫害法輪功;
根據第三編第七條,中共就必須就活摘器官案作出交代;
根據第三編第九條,中共就必須立即釋放無理關押的政治犯和良心犯;
根據第三編第十九條,中共就必須立即釋放被監禁的記者和網文作者;
根據第三編第二十二條,大陸維權民眾就可以創建自己的工會,進行有組織的抗爭;
根據第三編第二十五條,自由選舉勢在必行;
根據第三編第十二條,流亡海外的中國人士有權返回故鄉。

凡此種種就說明了中共為什麼在兩盟約批准問題上,十年止步不前。根據以往的經驗,有朝一日中共被迫宣佈批准時,那也只不過是說明,它已經想好了軟磨硬頂,伺機倒打一耙的對策。

大陸的消息表明,越是接近奧運開幕,中共踐踏人權也越是有持無恐。國際奧會的男爵們,對於改善中國人權狀況的呼聲一概置之不理,對相關的往訪者一概不見。他們似乎服用了中共的政治興奮劑;在一切似乎都可以買賣的年代,卻連一個商業性的微笑也做不出來。我實在看不出,他們與十九世紀勾結清庭販賣鴉片的歐洲人有何區別?一個民主中國過渡政府已於今年元旦在紐約建立。中國幾代的共產主義受難者們已經結束了坐而論道的階段,開始著手組織解體中共,埋葬共產的偉業。

在大陸境內,上千萬乃至億萬高增長的受害者們正被迫奮起作殊死抗爭。中外關係政治盤點的時刻也已經到來。朋友們,在世界一體化的時代,面對神州大地這場正義與邪惡最後的搏鬥,每一個人都要做出抉擇。我衷心希望,熱愛中華文化的朋友們,分清中國與中共,不要為了一把美元,一張請柬,一個虛職或者一陣風頭,而善惡不辨,尤其是,不要有朝一日,在中共幫兇的席位上,與歷史對質。

2008年2月於臺北(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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