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作家:中共法律限制憲法的實施

標籤:

【大紀元9月8日訊】(希望之聲記者傅明、宇蓮採訪報導)中國浙江杭州的自由作家昝愛宗,去年夏天向中國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報紙期刊出版管理司提出民間辦報,並正式郵寄關於創辦「中國真話報」的申請報告。旨在「以說真話為榮,以說假話、謊言為恥」。時至今日,中共當局對此申請依然是「不予受理」。日前希望之聲記者採訪了昝愛宗先生。昝先生披露了中共限制新聞自由的一些手段。(錄音)

昝愛宗表示,中共遲遲不將公民應得的憲法權利歸還於民,公民言論自由、出版自由受到壓制,昝愛宗先生說:「可以說這個憲法權利,他就不予受理,就等於說你沒這個權利。出版自由、言論自由,這些自由都被法律給你限制住了,這在憲法是允許有那個自由,但是實際生活中、實際操做中這個法律往往是限制這些東西的。」

昝先生舉例說,國務院頒布的「出版管理條例」對出版自由加以限制,他說:「出版要經過各種環節要批准,不是廣大的自由的,憲法上建立這個自由,但是實際上,遊行示威法、集會法,出版管理條例,報紙的這個管理的規定,這些東西都是限制這個憲法上的自由。」

那麼有關部門根本就不受理和不批准有什麼差別呢?昝先生說:「受理是第一步,就是第一部如果不受理的話,就談不上第二步批准和不批准了,第一步就沒這個資格了。但是他還是給你回復了一個不受理,因為他怕那個你告他那個「行政不作為」」。

中國社會必須督促中共政府完全保障公民的言論自由和出版自由的權利。民間辦報是一個途徑,然而今天的中國是行不通的。昝先生說: 「那個新聞部出版署的人給我電話聯繫過,「他說沒有私人辦報,中國不允許私人辦報」。中國只有一個報紙:黨報,黨辦報紙是可以的,民辦報紙是不行的。」

昝愛宗先生最後表示,中國目前沒有一份經批准的私人報紙,私人報紙被查出來,以「非法經營」停刊,罰款,辦報人拘捕等處罰。比如北京的「環遊時報」,遼寧的「社會新聞報」等等。

(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劉曉竹:奧運自由魂與中國心
昝愛宗:姑妄言恥——專制暴力的恥辱榜
昝愛宗:十問貴州負責人石宗源
昝愛宗:沒有言論自由就看不到法治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