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市民:法院違法 百姓告狀難於上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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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5日訊】(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台記者文芳、凱弟採訪報道)河北省邯鄲市曲周縣劉志民近日向本台投訴,老百姓打官司太難了,自己雖然在5年前就打贏了官司,但法院卻不執行判決,只因為敗訴單位和政府的利益糾結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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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志民表示,10年前他將40餘萬元錢借給華蘭公司做生意,但華蘭公司並沒有按照借款協議返還借款,於是劉志民將該公司告上法庭,但是儘管劉志民在2004年就贏了官司,而且還提供了大量證據和線索證明被告公司資產超過千萬元,有足夠的還款能力,但法院卻不執行判決,因為該公司與政府部門有利益上的瓜葛。

【錄音】「就是從上面就認為,因為企業是政府企業,下令暫時不讓執行。」「 屬於縣辦集體企業,政府在裡面又插手,由政府來騙。」

劉志民是法律專業的本科生,邯鄲市曲周縣科協幹部。他希望通過法律手段來敦促法院盡快執行判決,於是開始逐級上訪,但最後上面還是讓他回到原來的法院解決問題。

【錄音】「從04年8月份那會就開始進北京了。我是一級級上訪的, 一先頭是縣,然後跑到邯鄲市。到北京上訪,是在08年8月份最高人民法院給我開了一封信,讓我回省裡解決。給我開了信介紹我到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到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

河北邯鄲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趙增國將劉志民的借錢行為與投資和買股票類比,認為他拿不回錢是當初判斷錯誤,後果只能自負。

【錄音】「因為中國的執行,包括我們大陸的執行你可能清楚,任何的投資都有風險,對吧?如果說你投資了,任何投資人都預感到自己投資有風險,這你自己的判斷問題,沒有說只要投資都有回報,包括我們買股票一樣,你覺得這個股票你自己判斷他賺錢,可能賠錢一個道理。」

但劉志民並不認為自己的行為類似投資或者買股票,僅僅只是借款而已,而且在協議中寫的很清楚,每年還款多少錢,利息是多少,所以這些只是法院的推諉之詞。他說,法院該作為時不作為,不該作為時亂作為,老百姓告狀難,難於上青天!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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