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燕益解讀國土部舉刀整治土地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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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3日訊】(大紀元記者駱亞採訪報道)中國農耕地被大量侵佔而不斷導致大規模的群體流血事件的爆發後,國土資源部首次將目光轉向土地儲備制度中的腐敗問題,10月10日是它要求地方匯總土地儲備情況的最後期限。大陸媒體普遍認為一場土地儲備方面的反腐風暴即將展開。

曾經代理過許多宗失地農民案的北京著名維權律師謝燕益,在接受大紀元專訪時表示並不看好,他認為土地的腐敗行為非常普遍嚴重,國土資源部的措施是治表不治根,土地案件是特殊利益集團和貧民階級的博弈,地方政府和開發商是利益共同體,法律成形式。承辦的律師維權面臨打壓,案件往往敗訴多,並提出治本是改革土地所有制的法律制度。

國土資源部下達最後通牒

據《中國經營報》報道,一個月前國土資源部下發《關於開展土地儲備制度建設和運行情況調查的緊急通知》,明確了幾個檢查的環節,其中包括收購—管理—一級開發—出讓鏈條上的決策主體、決策程序、價格確定等,重點是這些環節上防腐、反腐機制的設計運行情況。與此同時,國土資源部還要求各地方政府上報土地儲備資金管理以及使用情況。這部份資金通常由地方財政撥款與銀行信貸組成,數額不菲,從中可知其使用和日常管理是否平穩完善。

在10月到12月之間,國土資源部將選擇部份城市調研檢查。

土地的腐敗非常嚴重 地方官僚發國難財

謝燕益律師認為土地的腐敗行為,現在是非常普遍、非常嚴重的。而且直接關涉到廣大農民,包括很多集體企業、國營企業等等,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這種利益關係。

他認為土地的腐敗問題是因為土地制度本身有問題,導致地方官僚發國難財,他說:「因為制度的原因也必然造成這個土地,農民的集體土地、國有土地造成大量的以公權私用,最後採取開發、過度建設,初步建設,然後導致這個利用土地,少數的地方官僚、部門的地方官僚發國難財,侵害農民,包括國有企業職工的權益,化公為私。」

他還說:「國土資源部門也是不得不做了,但是能不能做好,我還是有一個觀望的態度。因為國有土地、集體土地的這種制度本身它是不合理,容易導致這個土地腐敗的發生。所以各地方打著改革發展的旗號圈地,然後搞了各種開發的項目,搞各種建設項目,這幾年就是農民,還有所謂土地權益人,他沒辦法真正獲得經濟發展建設的利益,他的基本權益沒有辦法保障,這些利益都被這些貪官污吏、腐敗份子官商勾結,被他們所攫取了。

國土資源部舉措是治標不治本 治本是改革土地所有制的法律制度

謝燕益覺得國土資源部實際上早就應該採取這種舉措,但同時也指出這個舉措是治標不治本的,他認為從治本上來講還是要改革土地所有制的法律制度。

他說;「我原來也提過,首先從農村土地入手,發給農民土地權證,實行農民私有土地產權制,不要打著集體官僚,然後再去侵佔權利,侵佔弱勢群體的權利,我覺得它這樣才能提高這個公權尋私的成本、腐敗的成本和違法的成本,然後讓權屬人真正能夠有制度來做為保障,才解決這個問題。」

地方政府和開發商是利益共同體 法律形同虛設

一般農村土地的糾紛,都是因為按著土地法的規定,它是行政、裁決、鉗制。一般法院它不受理。前幾年我們做的有些案子,農村徵地的糾紛,或者農民集體土地的糾紛的案子都是這樣,包括一些徵地的案件也是。土地管理法來講,它有行政裁決鉗制,實際上就是說地方政府和開發商本來就是一個鼻孔出氣,他們是利益共同體,然後還要由政府來裁決。政府既是違法者,反而還要讓它裁決。這個法律程序,使土地案件獲得一個公平的解決,受到很大障礙。

當然徵地拆遷案件,當然它有一部份房地產案件它是可訴的,因為司法機關在這個地方政權組織中它也是個弱勢,他還得聽政府、黨委的,所以它這個徵地拆遷案件也和這些既得利益的政府官員、這些開發商聯合在一起,有利益關係。所以司法上也很無奈。我覺得鮮有成功的案例。

他認為現在法律制度是一種形式,因此他以往所承接的徵地拆遷案件中,能夠最後使農民或者下崗職工的國有土地的權益者、或被拆遷戶獲得一個比較合理公正的補償的案件也並不多,往往敗訴的居多。

特殊利益集團和貧民階級的博弈 律師維權壓力大

他認為現在土地案件是一個特殊利益集團和這個貧民階級(農民或弱勢群體等)的這麼一個博弈。這個特殊利益集團它掌握政權、掌握社會廣大的資源、掌握著權力、掌握著經濟命脈、掌握著開發商包括媒體,所以律師維權的過程中,在對拆遷戶或者被徵的地農民做案子過程中確實有很大的壓力,既有政府這些部門官方的壓力、司法上面的壓力,甚至他們官商勾結、官黑勾結。

謝燕益律師通過劉良律師案件來律師維權之路的艱辛,他說:「像我給劉良律師做的這個案子,這個福源公司和當地政府串通在一起,劉良律師代理農民維權案之後,他遭到了打壓、陷害,最後使他鋃鐺入獄。在我幫他做辯護人的這麼個階段,我也幫廣東河南地區的農民,我也向國土資源部有關單位去申訴,提出了維權的法律意見,我也受到了包括威脅等等這種境遇。」

單一國土資源部去清查很難取信於民

謝燕益表示並不認為國土資源部的清查能夠起多大作用,但做總比不做好。因此他希望整個清查的過程,程序要公開、要受社會監督、受利益關係人的監督。他解釋說:「如果你是單方一個政府機構去清查,我覺得很難取信於民。當前大陸官僚腐敗、官僚權力階級肆無忌憚的盤剝、壓迫老百姓。國土資源部在現在這個複雜的利益格局、利益關係條件下難獨善其身。他希望當局要做就做得透明公開徹底,起碼讓大家能夠看清楚。」

他覺得如果是作秀,走過場,表示承擔那麼一點政治責任,只是在行政上作為,但對於土地維權、對於人民廣大群眾的土地權益,不會帶來好的效果。

謝燕益簡介:筆名梁不正,祖籍廣東電白。作為執業律師,一直熱心關注民權、民生為勞苦大眾、底層人民鼓與呼,代理了諸多維權案件。2005年以來,在互聯網先後發表《社團的使命》、《當官僚成為一個階級》、《市場政治論》、《論中國法治的死亡》等文章痛陳時弊、主張變革而引發熱評。2003年提起憲政第一訴,2008年發表《和平民主運動研究》。多年以來,謝燕益律師作為法律專業人士向國家有關方面提出數十件法律建議案、倡議、公民意見以及公益訴訟案,其發起的旨在廢止勞教制度的民間勞教紀念活動及控告綠壩軟件侵害公民信息權利案引人關注對法治建設產生了積極影響!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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