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重罪犯釋放後將通知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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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李雲帆荷蘭報導)從9月份開始,如果犯有嚴重罪行的人刑滿釋放後,他們居住城市的市長將收到通知。市長可以下令對此人採取監視政策,比如通知他的鄰居,以及要求他必須經常向警方匯報行蹤等。

首先實施這一做法的是阿姆斯特丹。阿姆斯特丹有一名男子,因為對殘疾兒童性侵犯而被判刑入獄。等他出獄後,很長一段時間以來,他都在警方的監視下生活。警方把他曾經犯過的罪行向鄰居公佈,並且經常打電話給他,詢問他的行蹤。這種監視一直持續到此人搬出阿姆斯特丹。

烏得勒支市也對一名的戀童癖者採取了類似的監視辦法。在這兩個案例的促使下,司法部長巴林(Ernst Hirsch Ballin)決定推出一個試點項目,旨在通知地方當局重罪犯者——尤其是性犯罪者——被放回到社會。

10至15個城市將參加這個為期6個月的試點項目,包括主要城市阿姆斯特丹、海牙、鹿特丹和烏得勒支。一旦某個犯有嚴重罪行的罪犯將被釋放,他的居住地市長將收到通知。嚴重罪行的定義是:性犯罪、暴力犯罪,如謀殺和過失殺人罪和其它最低刑期為一年的罪行。

司法部估計,在這半年的試點項目運作中,將有1750名囚犯和1500名精神病罪犯(在精神病治癒後)將被釋放。僅僅阿姆斯特丹,就有100至150名可能威脅公眾安全的犯過嚴重罪行的人將被釋放。

司法部表示,「我們將向市長提供這些人的姓名和其他信息。因為公眾安全是城市社區的事,那裏的公務員將和警方合作,評估這些人的風險。」

一直主張和推動這一計劃的阿姆斯特丹市長科恩(Cohen)表示,尚不清楚市長可以針對這些前罪犯做什麼。科恩希望能建立一個法律框架,方便市長採取行動。目前,阿姆斯特丹監視那名性侵犯罪犯的做法一般情況下僅用於對付恐怖份子。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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