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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老街飲料攤 促銷爆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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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陳璟民/北縣報導〕台北縣淡水鎮公明街淡水老街口,2家毗鄰的飲料攤商疑因行銷手法爆發消費爭議,受害對象包含馬來西亞、香港遊客,各攤商間似乎互相仿效成風;網友說,簡直是坑觀光客,丟臉丟到外國去了。

網友阿冠「這是我的一冠作風」部落格,主題文章「淡水老街旅遊,小心這間黑店」,提及馬來西亞友人受飲料攤商「新鮮果汁3杯50元,買4送1」宣傳吸引,點了奇異果汁、葡萄柚汁及珍珠奶茶,友人拿50元要付款,老闆娘卻說總共170元,4人當場傻眼,反問杯數與價錢,獲答稱「小杯(200cc )的才是3杯50元」。

阿冠質疑,攤商招牌沒有寫明大小杯的區別,消費者點飲料時,老闆娘也沒說清楚,就直接拿700cc的大杯急著先做,「分明是想坑錢」,友人想退點珍珠奶茶,老闆娘回說「3杯都做下去了」,使得4人「摸摸鼻子被坑走錢」。

攤商高慧真受訪承認曾有消費者質疑,「我都有詢問客人要不要加量加價」,為避免再生爭議,8月底前會換好標示商品、容量、價位的新招牌。


香港遊客郭小姐質疑飲料攤商「是欺騙行為」。(自由時報記者陳璟民攝)

7月31日下午記者在場採訪時又遇見隔壁攤位也爆發爭議,香港遊客郭小姐抱怨,先生向胡雅方經營的飲料攤點購一杯20元果汁,宣傳上說買3杯送1杯,卻沒告知價錢,等他們點完3杯,準備60元要付款,業者開口說4杯總價250元。

「這是欺騙行為,當然不能接受!」郭小姐一行人氣急敗壞,轉身要走,店家試圖攔阻且稱飲料已做下去了,郭等人堅拒購買,怒指業者做生意不誠實,「回去香港會說的」;胡雅方回應:「不是她說的那樣,有告訴她是做大杯的。」還譏諷「香港客最會挑剔」,雙方不歡而散。

消保官將調查 限期改善

〔自由時報記者陳璟民/北縣報導〕網友爆料台北縣淡水老街有「黑店」飲料攤商,台北縣政府消保官楊舜惠表示,近期明察暗訪,依法糾正,業者若未配合改善,將罰款6萬至150萬元。

楊舜惠說,消保法第4條規定,業者對於其商品或服務,「應提供消費者充分與正確的資訊」,否則消費者可撤銷消費意願與行為,以本案為例,即便業者表明飲料已做好,消費者仍可拒買,業者若有強迫消費者購買的行為,將涉及刑法強制罪。

網友阿冠7月17日在「這是我的一冠作風」部落格,發表「淡水老街旅遊,小心這間黑店」,13天內有52篇網友討論,除號召抵制消費,還懷疑「工讀生也被污染了」。

網友「la6647」聲稱,兒子國小畢業旅行也在這裡被騙過,「難道他不怕壞了淡水老街的名聲,還是老街都是這樣賣東西的」﹖「JOHN0227」認為,「可以請他重做,可以強硬點說你沒說要買大杯的,也可以轉身就走,追來就使出『我不聽』大絕招……」。

楊舜惠瀏覽前述主題文章,初步認定被網友質疑的飲料攤商招牌廣告、行銷手法「有違消保法規」,將實地行政調查,依消保法第36條要求業者「限期改善」,逾期未改善,將對業者開罰6萬至150萬元。

民眾遇到消費爭議,可撥「消費者服務諮詢專線」1950向消保官申訴,或上縣府法制局網站:http://www.law.tpc.gov.tw,點選「消費爭議」、「線上申訴」進行網路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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