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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老街饮料摊 促销爆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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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4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陈璟民/北县报导〕台北县淡水镇公明街淡水老街口,2家毗邻的饮料摊商疑因行销手法爆发消费争议,受害对象包含马来西亚、香港游客,各摊商间似乎互相仿效成风;网友说,简直是坑观光客,丢脸丢到外国去了。

网友阿冠“这是我的一冠作风”部落格,主题文章“淡水老街旅游,小心这间黑店”,提及马来西亚友人受饮料摊商“新鲜果汁3杯50元,买4送1”宣传吸引,点了奇异果汁、葡萄柚汁及珍珠奶茶,友人拿50元要付款,老板娘却说总共170元,4人当场傻眼,反问杯数与价钱,获答称“小杯(200cc )的才是3杯50元”。

阿冠质疑,摊商招牌没有写明大小杯的区别,消费者点饮料时,老板娘也没说清楚,就直接拿700cc的大杯急着先做,“分明是想坑钱”,友人想退点珍珠奶茶,老板娘回说“3杯都做下去了”,使得4人“摸摸鼻子被坑走钱”。

摊商高慧真受访承认曾有消费者质疑,“我都有询问客人要不要加量加价”,为避免再生争议,8月底前会换好标示商品、容量、价位的新招牌。


香港游客郭小姐质疑饮料摊商“是欺骗行为”。(自由时报记者陈璟民摄)

7月31日下午记者在场采访时又遇见隔壁摊位也爆发争议,香港游客郭小姐抱怨,先生向胡雅方经营的饮料摊点购一杯20元果汁,宣传上说买3杯送1杯,却没告知价钱,等他们点完3杯,准备60元要付款,业者开口说4杯总价250元。

“这是欺骗行为,当然不能接受!”郭小姐一行人气急败坏,转身要走,店家试图拦阻且称饮料已做下去了,郭等人坚拒购买,怒指业者做生意不诚实,“回去香港会说的”;胡雅方回应:“不是她说的那样,有告诉她是做大杯的。”还讥讽“香港客最会挑剔”,双方不欢而散。

消保官将调查 限期改善

〔自由时报记者陈璟民/北县报导〕网友爆料台北县淡水老街有“黑店”饮料摊商,台北县政府消保官杨舜惠表示,近期明察暗访,依法纠正,业者若未配合改善,将罚款6万至150万元。

杨舜惠说,消保法第4条规定,业者对于其商品或服务,“应提供消费者充分与正确的资讯”,否则消费者可撤销消费意愿与行为,以本案为例,即便业者表明饮料已做好,消费者仍可拒买,业者若有强迫消费者购买的行为,将涉及刑法强制罪。

网友阿冠7月17日在“这是我的一冠作风”部落格,发表“淡水老街旅游,小心这间黑店”,13天内有52篇网友讨论,除号召抵制消费,还怀疑“工读生也被污染了”。

网友“la6647”声称,儿子国小毕业旅行也在这里被骗过,“难道他不怕坏了淡水老街的名声,还是老街都是这样卖东西的”﹖“JOHN0227”认为,“可以请他重做,可以强硬点说你没说要买大杯的,也可以转身就走,追来就使出‘我不听’大绝招……”。

杨舜惠浏览前述主题文章,初步认定被网友质疑的饮料摊商招牌广告、行销手法“有违消保法规”,将实地行政调查,依消保法第36条要求业者“限期改善”,逾期未改善,将对业者开罚6万至150万元。

民众遇到消费争议,可拨“消费者服务咨询专线”1950向消保官申诉,或上县府法制局网站:http://www.law.tpc.gov.tw,点选“消费争议”、“线上申诉”进行网路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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