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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驾吊照重罚 三读过关

图为警方加强查缉毒驾。(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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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6年07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台湾台北报导)立法院会28日三读通过《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部分条文,大幅加重毒驾罚则。未来毒驾或拒绝接受毒品检测者,一律吊销驾驶执照;首次拒测罚27万元、第二次45万元,第三次以上每次再加罚18万元。若毒驾致人重伤或死亡,终身不得再考领驾照;毒驾车上若有年满18岁同车乘客,也将处6,000元以上1万5,000元以下罚锾。

图为立法院议场。资料照。
图为立法院议场。资料照。(宋碧龙/大纪元)

此次修法也提高毒驾罚锾。依三读条文,毒驾者除由原本吊扣驾照1至2年,改为一律吊销驾照外,首次违规机车最高罚12万元、汽车最高罚15万元;第二次违规在前次罚锾基础上加罚9万元,第三次以上每次再加罚9万元,并均须当场移置保管车辆。

拒绝接受毒品检测者也加重处罚。三读条文明定,首次拒测罚27万元,第二次45万元,第三次以上按前次金额加罚18万元,并吊销驾驶执照。另慢车驾驶人若毒驾,处2,400元以上1万2,000元以下罚锾;拒测者处2万4,000元罚锾,并当场禁止驾驶。

为从源头防制毒驾,三读条文增订,吸食毒品、迷幻药、麻醉药品或其他相类似管制药品者,经警察机关确认后,吊销其驾驶执照。

此外,为强化同车者劝阻责任,毒驾车上若有年满18岁同车乘客,将处6,000元以上1万5,000元以下罚锾。

三读条文也规定,因毒驾遭吊销驾照者,须完成毒驾防制教育、观察勒戒、强制戒治、毒品戒瘾治疗或毒品危害讲习等程序,并重新申请考验合格,且一年内未再犯,始得重新取得驾驶执照;若毒驾致人重伤或死亡,则终身不得考领驾照。

行政院提出修法时指出,近年吸食毒品、迷幻药及麻醉药品后驾车案件有增加趋势,由于毒驾危害交通安全程度较酒驾更为严重,加上毒品成瘾是毒驾反复发生的重要原因,因此有必要提高罚则并强化驾照管理,以遏止毒驾。

提案立委林俊宪表示,加重处罚只是第一步,后续仍须完善毒品快筛、跨机关资料介接及驾照管理等配套,透过“源头吓阻、强化查缉、重惩毒驾”,真正阻止吸毒者驾车上路,守护用路人安全。

责任编辑:吕美琪

图为警方加强查缉毒驾。
图为警方加强查缉毒驾。(中央社)

修法前后比较

项目修法前修法后毒驾处分吊扣驾照1至2年吊销驾照首次毒驾较低罚锾机车最高12万元、汽车最高15万元拒绝毒测罚则较轻首次27万元、第二次45万元、第三次起每次加18万元同车乘客无罚则年满18岁乘客可罚6,000元至1万5,000元吸毒者管理无明确源头管理即使无驾驶行为,经警方确认吸毒者即吊销驾照毒驾致人重伤或死亡非终身禁考终身不得考照

记者梁凯晶/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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