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峰會設立新規則 抵抗全球金融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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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何慧明編譯報道)世界20大領先經濟體系已經設立了新的規則,改革金融市場和金融機構,以確保不會有另一次的全球性金融危機。各國領袖還同意“不遺餘力”地在12月的丹麥哥本哈根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會議中達成一項協定。

據澳洲人報報道,這是自全球金融危機在一年前爆發後的第三次G20集團首腦會議,各國領袖承諾繼續維持經濟刺激消費,直至達到經濟“持久地”復蘇出現爲止。匹茲堡(Pittsburgh)首腦會議的結論是,4月份在倫敦舉行的G20集團峰會採取的措施,包括上萬億元的經濟消費刺激計劃,緩和了全球經濟衰退的影響,甚至加速了經濟的復蘇。各國領袖們在他們的聯合聲明中說:“它起到了作用。”

澳洲總理陸克文說,這個由主要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領袖達成的協定具有里程碑意義,他們同意在年底前通過提交他們的經濟政策供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 審查來統籌各國的政策。

G20峰會同意在全球的金融組織中授權給發展中國家參與全球管理,並鼓勵可持續的復蘇。在美國東部匹茲堡市的20國集團首腦會議中達成的主要協定,包括:

* 由彙集了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組成,占了全球經濟90%的20國集團,取代最富有的8國集團成爲世界的最高的經濟論壇。

* 發展中國家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中將會賦予至少5%的投票權。

* 作爲讓世界經濟“重返高水準、持續和平衡增長”努力的一部分,20國集團將統籌尋找合適的時間,減低經濟刺激措施。各國的財政部長會議將在11月舉行。

* 銀行部門行政管理人員的“過度”的工資待遇應當結束,因爲它鼓勵冒險。20國集團反對鐵定的多年獎金,敦促更大的透明度,並要求20國集團的金融穩定局在2010年3月提出新的措施。

* 20國集團將逐步訂出新的規則,改善銀行資産的數量和質量,這是這次全球經濟危機中所看到的一個關鍵缺陷。20國集團設立時限在2010年底制定出規則,在2012年底實施執行新的規則。

* 國際會計當局應該在2011年6月定出全球的標準,以減低各主要經濟體系之間的不同。

* 各國政府應在2010年3月廢除避稅天堂,否則將面臨後果。

* 20國集團將著手一個同級審查制度,每個成員國的經濟學家可以就其他國家的政策提出他們的意見。他們同意在11月成立一個機構,在2010年2月啓動運行。

20國集團包括19個國家的領導人,阿根廷、澳洲、巴西、英國、加拿大、中國、法國、德國、印度、印度尼西亞、義大利、日本、墨西哥、俄羅斯、沙烏地阿拉伯、南非、韓國、土耳其和美國。同時參與的還有歐盟的現任主席瑞典的代表。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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