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防薄瓜瓜台湾置产 当局有法可管

人气: 2
【字号】    
   标签: tags: , ,

【大纪元2012年04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林依珊报导)前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垮台后,薄谷两家用权势谋取利益、在海外累积上亿美元资产的消息,连日来受到华人世界关注。台湾立法院今(26)日就有立委提案应修法,以避免“薄熙来不能来,但谷开来、薄瓜瓜可在台湾买房置产”的情况发生。

曾经被台湾媒体捧为政治明星的薄熙来落马后,两个月来各种丑闻占据新闻版面,薄虽然曾公开宣称,他和家人在海外没任何资产, 但媒体报导,越来越多迹象显示,薄熙来运用政治影响力谋求自己与亲属的经济利益,薄谷两家的成员们几乎在薄熙来掌权十年内,闷声发大财地累积财富,薄家族在海外至少握有上亿美元的财富。

在薄谷事件曝光以来,有更多人质疑“太子党”薄瓜瓜从英国的全寄宿Harrow学校,到牛津大学,再到美国哈佛大学的教育费用来历不合法。而薄瓜瓜2010年在北京资助成立的“瓜瓜科技有限公司”,其公司主管即为卷入英商海伍德谋杀案的薄家勤务人员张晓军,而引人关注。

为此,台湾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下午就“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69条中,关于中资取得不动产资格是否应修法加以限制进行相关讨论时,民进党籍立委潘孟安等人提案应修法,延长不动产转移年限从3年变5年,并明文规定来台取得不动产的大陆地区自然人或法人代表,不得具党政军职务或是成员。

民进党籍立委李俊俋强调,此案能避免“薄熙来不能来台,但谷开来、薄瓜瓜可以在台湾买房”的情况。全案在内政委员会表决最后未通过,交付朝野协商,但表决前,关于“谷开来及薄瓜瓜可否在台湾置产”的讨论,相当热烈。

内政部次长林慈玲表示,现行法令规定就足以处理类似情况。现行办法规定,大陆地区人民或法人代表在台取得不动产,不得具有党、政、军或具政治性机构职务。一旦取得的不动产,是足以影响台湾建设、涉及土地垄断或炒作、影响国土整体发展,或“经主管机关认定足以危害国家安全或社会安全虞”,主管机关得不予许可。

(责任编辑:高静)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