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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内政部建个资外泄通报机制 存逾5千笔需有资安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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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10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为强化个人资料保护,台内政部整合现行针对保全业、当铺业及枪炮弹药刀械业等业者个人资料维护管理3个办法,并新增若发生重大个资外泄事故时,业者应于72小时内通报地方政府,启动行政检查等措施;使用资通讯系统保存5千笔以上个资者,应明定相关资安标准规范。

内政部表示,警政署现行以“保全业个人资料档案安全维护管理办法”、“当铺业个人资料档案安全维护管理办法”及“枪炮弹药刀械业个人资料档案安全维护管理办法”等3个办法,规范相关业者应依据《个人资料保护法》规定,针对所保有的民众个人资料档案妥善管理。

而为强化非公务机关个资保护监管措施,警政署配合行政院于今年8月11日颁布的“行政院及所属各机关落实个人资料保护联系作业要点”,整合现行3个安维办法,订定“内政部指定警政类非公务机关个人资料档案安全维护管理办法”,并增订非公务机关发生重大个资侵害事故时应通报的对象、时间、事项及后续行政检查等,补强通报机制。

此外,内政部强调,这次也针对使用资通讯系统保存消费者个资达5千笔以上的业者,要求应明定使用者身份确认及保护机制、个资呈现隐码机制、网路传输安全加密机制、个资档案及资料库存取控制与保护监控措施、防止外部网路入侵对策、非法或异常使用行为的监控与因应机制等资安标准规范,以落实维护个人隐私、保护个资安全。

内政部指出,“内政部指定警政类非公务机关个人资料档案安全维护管理办法”将依法制作业程序于近期发布施行,以落实对非公务机关的监管责任。◇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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