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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华强父子赴台依亲居留申请遭驳回

向华强及夫人资料照。(宋祥龙/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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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2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综合报导)香港影视大亨向华强与其子向佐日前向台湾政府提出来台依亲居留申请,但据媒体报导,台湾内政部移民署、国安局及陆委会等机关联合审查后,考量向华强与中共关系匪浅,向佐目前也具有中共党政军背景,因此基于国安理由驳回2人申请案;移民署25日已证实此事。

媒体报导指出,移民署、国安局和陆委会等机关于过年后,针对向华强父子2人提出的来台依亲居留申请案进行联合审查。国安局调查发现,向华强曾担任中国电影基金会名誉副会长,该基金会为北京政府进行红色宣传,近年承办中共全民国防教育放映计划,与中共官方关系匪浅。

此外,警政单位也查出,向家与香港新义安帮会素有渊源,且向华强早年在台湾曾留有“案底”,也有多次被移民署拒绝入境的纪录;而在戒严时期的警备总部档案中,他更被政府标注为“新义安老大”。

至于向佐的部分,国安单位查出,他为现任中共共青团旗下统战组织“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委员,因此不能排除他有配合“中共任务性移民”的可能。

对此,移民署也发出新闻稿证实,经会商相关单位审查,认定向华强父子的申请案具有《香港澳门居民进入台湾地区及居留定居许可办法》第22条所规定的不予许可情形,因此内政部依规定不予许可居留。

依该法第22条规定,现在或曾具有“未经许可入境、从事与许可目的不符之活动、有事实足认为有犯罪行为、有危害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从事恐怖活动之虞、参加或资助内乱外患团体或其活动而隐瞒不报、参加或资助恐怖或暴力非法组织或其活动而隐瞒不报、有事实足认涉嫌重大犯罪或有犯罪习惯”等情形者,不予许可。

另外,该法第22条也规定,“现在或曾经任职于大陆地区行政、军事、党务或其他公务机构、具政治性机关(构)、团体或其于香港、澳门投资之机构或新闻媒体者”,同样得不予许可申请在台居留。◇

责任编辑:唐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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