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我们同情邹春兰什么

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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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2日讯】前段时间,长春一家媒体报道了前全国举重冠军邹春兰,退役后为生活所迫,在长春市一家大浴池打工,靠给顾客搓背赚取微薄的收入。这篇报道引来唏嘘一片,不少人为邹春兰一掬同情之泪。我也认为邹春兰值得同情,但是不是因为她的“沦落”。平心而论,邹春兰的文化不到小学三年级水平,拼音都认不全,此外一无所长,就是搓澡也并没怎样辱没了她。关键是“邹春兰现象”见证了中国体育发展的畸形──有强壮的体魄,却没有健康的心智。不仅如此,邹春兰的遭遇还见证了中国式体育的病态,会让人连正常的体魄都没有:现在每隔两、三天,邹春兰清晨起床后,都要照很长时间的镜子,拔掉嘴边冒出来的黑黑的胡茬。在邹春兰身上,很多地方都带有明显的男性特征,小腿上的腿毛很多,声音厚重、沙哑,皮肤象男性一样粗糙……

很显然,邹春兰的悲剧是由中国不合理的运动员培养机制造成的──运动员从小就终止了文化学习,被选入少年体校进行专业训练。为了金牌和祖国荣誉,党和政府要求运动员奉献和牺牲自己的一切,甚至不顾女性的身体、生理特点,为了出成绩,让她们服用违禁药品。比如邹春兰,从她16岁进入体工队起,就开始服用“大力补”,每天一粒,直到1993年退役,达六年之久。只有到比赛前的半个月,才停止服用,并打“掩盖剂”。“大力补”属于男性激素,那时就已经是禁药,其对女性有男性化反应。可以说,在女子举重队服用这类违禁药品已是公开的秘密。1993年,12岁的李琳(化名)进入吉林省第一体工队举重队,她的教练也是曾带过邹春兰的王成林,等她长到15岁的时候,教练也让她吃药了。第八届全运会上,李琳及其六、七个队友,均被查出服用兴奋剂,遭到终身禁赛的处罚,教练王成林也被撤除一切职务。

在中国体育界,为出成绩而服用违禁药品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大家可能还记得曾经风靡世界的“马家军”吧?“马家军”在1993年取得一鸣惊人的战绩,包办同年斯图加特世锦赛的5,000米前三名,以及一万米的冠、亚军。一个月后,她们在全运会比赛中打破三项世界记录。但是在2000年悉尼奥运会前夕,马俊仁及其六名得意弟子董艳梅、李竞男、尹丽丽、宋丽清、蓝丽新、戴艳艳被踢出奥运会代表团名单,当时曾引起很多猜疑。其实原因很简单,“马家军”在此前的一次血检中被查出EPO(红细胞生成素)超标。根据规定,红细胞生成素超过18%就算不合格,而马家军大部分队员都已超过这个指标。而当时的“马家军”即使服了兴奋剂,也不可能像1993年一样绝对夺冠,因此体育总局将其踢出奥运代表团,免得到时被查出服用违禁药品,从而影响整个奥运“金牌战略”。应该说体育总局“丢卒保车”这一手还是玩得十分高明,否则悉尼奥运会上不知有多少块金牌会被查出有水分。

中国游泳队的兴奋剂丑闻大家可能还有记忆。上世纪90年代初,中国游泳队聘请前东德的教练后,长期成绩不佳的游泳队一下时突飞猛进,并一度称雄世界。巴塞罗那奥运会上,庄泳、杨文意、钱红、林莉等人夺得四金五银一铜时,西方媒体对中国队曾提出过怀疑,却一时找不到证据。1994年罗马世界游泳锦标赛,由乐靖宜、刘黎敏、贺慈红和戴国红领军的中国女子游泳队一举夺得13个女子项目中的12枚金牌,成绩超过辉煌时期的前东德女子游泳队,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啊!当时世界舆论都直指中国队服用了违禁药品,中国赌咒发誓中国队的成绩是靠刻苦训练来的,与违禁药品无关。然而在时隔不久的广岛亚运会上,七名中国泳手被查出服用了兴奋剂,一时间世界舆论大哗。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家的游泳运动员拒绝在世界大赛中与中国选手同池竞技。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没有兴奋剂相助的中国游泳选手仅获得一金一银,到2000年悉尼奥运会,中国泳手竟与奖牌无缘,最好成绩是齐晖的女子200米蛙泳,第四名。

邹春兰事件反应出中国的竞技体育,不是以人为本、以运动员为本,而是以金牌为本、以国家荣誉为本。因而,为了成绩、金牌和荣誉,便不顾运动员的文化学习,忽视他们综合素质的培养,违反运动员作为一个“人”的成长规律,甚至不惜采取吃药等非正常手段。中国培养运动员的方式,完全是一种对人性的摧残。如果我们不能从根本上改变这种培训制度,邹春兰不是第一个当搓澡工的冠军,更不会是最后一个。我认为,邹春兰作为昔日的全国冠军,今天却沦落到给人搓澡以维持生计,因为其间反差实在太大了,固然让我们同情,但是她作为现行体育机制的受害者,对摧残人性的这种制度至今没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却更值得我们同情。

转自《民主论坛》2006-05-11(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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