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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幼儿教育照顾法草案 台教育部办公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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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王淑芬高雄十八日电)为保障幼儿接受教育及照顾的权利,台湾政府要制订“幼儿教育及照顾法”,预计九十八年完成整合。台湾教育部国教司今天在高雄市举办公听会,有数百人名从业人员与会,提供建言。

台湾教育部国教司司长潘文忠今天在高雄市长青中心主持“幼儿教育及照顾法”草案公听会,数百名从业人员关心新法上路可能衍生的权益问题,不少人是连袂前往,也有人包车同行。

国教司指出,“幼儿教育及照顾法”草案公听会将分北、中、南、东举办四场,赶在九十六年一月一日前将幼儿教育及照顾法草案函送台湾行政院审议,九十七年一月一日前将新法送立法院审议,可望在九十八年完成整合。

台湾现行的幼教及托儿分属教育局及社政单位管理,难以事权统一,实行有其盲点,教育部国教司希望重新整合,并健全幼儿教育及照顾,才能提升并保障幼儿的受教权利。

值得一提的是出生至未满两岁幼儿的托婴服务和幼儿的课后照顾也要纳入规范之中,并准用至国小阶段以利整合学龄前各年龄幼儿的教育及照顾,以及机构、家庭、社区照顾的责任和分工。

“幼儿教育及照顾法”草案增列得设幼儿园家长会,让幼儿机构可以结合家长资源,协助及支持教保机构的品质及营运。草案拟订未来末满二十岁的教保人员不得单独执行教保活动,也不能担任随车人员,且新法实行后十年,教保人员需取得大学以上学历,才能确保教保品质。

不少现行教保从业人员担心新法上路会冲击工作权,踊跃发言,希望厘清对新、旧法的疑虑,以保障日后的工作权益,不受新法实行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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