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11日訊】王海在中國的名气很大,他的打假活動被稱為“王海現象”。
王海成名是因為打假。他說,要不是中國有這么多的假冒偽劣產品,他不過是個普普通通的年輕人。
中國人太熟悉假冒偽劣產品了,從假酒假藥到毒米毒油,假冒偽劣產品伴隨著中國人走過了經濟快速發展的20年,而且肯定還會如影隨形地跟著他們進入21世紀。
因為“打假”,王海從一個默默無聞的青年變成了維護消費者權益的英雄,又因為涉嫌“假打”,也被指為“黑吃黑的奸商”,甚至一度被逼“發瘋”,在大街上裸奔……
就在几年前王海聲名鵲起的時候,批評他的聲音也從未消失。不過人們當時出于對假冒產品的痛恨,對王海打假賺錢還比較寬容,最多也不過指責沒有受過高等教育的他“素質低”、“沒什么文化”。
但新千年的降臨卻沒有給王海帶來好運。
背上“黑吃黑”惡名
2000年年初的“津成事件”給他造成了近乎毀滅性的打擊,他背上了“黑吃黑”的惡名。
去年年初,一個化名李長兵的人与王海簽訂了一份“打假”合同,根据合同,王海要幫助李長兵這個經銷假冒電線的津成公司打垮另一家造假公司,雙方并規定違約者罰款10万元人民幣。王海在合同上簽了字并收下了李長兵兩万元人民幣的定金。
這件被媒体稱為“津成事件”的丑聞一經曝光,人們紛紛炮轟王海的行為,王海解釋說他是想將計就計,要用造假者的錢去打假,“沒有槍沒有炮,敵人給我們造嘛”。
但王海已是跳進黃河洗不清,那些早就對他“買假索賠”賺錢的做法表示不屑与鄙視的人們,這下又抓住了他收造假者錢的把柄,王海的道德受到了強烈的質疑。
南宁上演“裸奔”
津成事件的余音未了,王海去年9月在南宁又成了一起讓人瞠目結舌的“裸奔”事件的主角。
9月下旬的一天,王海在南宁突然退出下榻的國際大酒店,在未付分文的情況下坐上德士离去。酒店人員乘車尾隨,將王海擋回酒店。但王海拒不付款,并在飯店大堂大打出手,造成部分物品毀損。
媒体惊呼“王海瘋了”
當警方將處于“极度亢奮”的王海帶离現場后,王海又突然在眾目睽睽之下脫下衣褲,只穿一件短褲跑上大街,大喊大叫。
王海“裸奔”后被警方治安拘留,但王海被帶到派出所后又打坏了門和玻璃,結果被送到南宁市第五人民醫院接受精神鑒定。許多媒体用類似“王海瘋了”的標題報道這件事。
王海后來解釋說,他的行為失常是因為津成“黑吃黑”事件給他的壓力太大,終于無法承受,非常失態地把這口惡气撒在了南宁的桌椅板凳上。
宣布退出個人打假索賠
“裸奔”事件發生后不久,王海正式宣布退出個人打假索賠。
從5年前第一次打假開始,王海的麻煩就層出不窮:他向假冒偽劣挑戰,卻經常被告上法庭;有人把他奉為英雄,也有人揚言要干掉他;有媒体說王海是“二十世紀末中國消費史上值得大書特書的人物”,也有法官指斥他是個冒牌的消費者……
提醒消費者自我保護
中國著名經濟學家茅于軾在為王海所著《當頭棒喝》一書的序言中說,王海打假喚起了中國的消費者用法律保護自己的意識,功不可沒。他尤其向中國的司法界提出了是依法辦事,還是依傳統道德辦事的問題。
中國另一位著名經濟學家吳敬璉則稱贊王海是中國“市場的清道夫”。
買假貨賺錢“有風險”
民法專家何山說,打假中有兩類人,一類以公益為目的,另一類就是像王海那樣以獲取利益為目的,這兩類人都是社會需要的,都符合民法“尊重當事人意愿”的重要原則,而且這兩种行為的效果都能推動“打假”及維護消費者權益。
但何山表示他更贊成王海的打假,因為買假貨賺錢“有很多風險,有賠有賺”。
為私利打假
社會效益更大
北京大學倫理學專家王海明教授也看重王海式的維權,因為他具有一股強大的動力,而公益的維權者缺乏內在的原始動力--個人利益的追求。
王海式的維權雖不如公益打假的層次高,但他的社會效益永遠大于無私奉獻。王海為私利打假更有持久性,對社會的效益也會更大。
法律不管思想
中國人民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周孝正認為,因為王海買假是為了索賠賺錢,就認為王海不是消費者的說法“是荒謬的”。《消法》應該將消費者和商家稱為“買方和賣方”,只要買了假貨就可以索賠。周孝正指出,法律不應該強調崇高的思想,因為法律是不管思想的。
中國消費者協會秘書長楊豎昆表示,公益維權也好,利益維權也罷,他們的行動只要效果上能夠維護消費者的權益,我們不需要考察他們的動机,它們都將對法制建設起到推動作用。
指責聲不絕于耳
但指責王海式打假的聲音也不絕于耳。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王涌認為,假貨盛行是社會經濟中的一個結构性的問題,不是通過所謂打假公司或“打假產業化”的方式可以解決的。以打假為業者的出現只是增加了制假售假者的成本而已,甚至會帶來諸多負面影響。
北京大學社會學教授高丙中說,如果王海為了幫助一個企業打擊另一個企業,就成了不標准的打假,可能使王海成為某些有錢造假者的保護人,因為他們可以雇佣王海。
“津成事件”違民法原則
北京市匯源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魏貴勤也認為,在津成事件中,王海明知道對方是被打假的對象,還收2万元訂金,然后去打或索要,這不符合《民法》“誠實、信用、公平”的原則。
打假打到底
在去年經歷了种种不順的王海如今怎么樣了?新年過后的一天,摘下墨鏡的王海在与筆者交談時說,他還要續寫打假傳奇。
放棄“買假索賠”手段
王海表示他已經完全放棄了自己仗以成名的“買假索賠”手段。 他說:“我早就預言,買假索賠這种事情,素質高的人可能不屑去做,素質低的人呢,不一定能把這件事做好。”
王海抱怨目前中國有很多專業的買假索賠者“素質太低”,不少人甚至打著他的旗號在外面招搖撞騙,這也是他宣布退出個人打假索賠的重要原因。
注冊公司配合政府打假
談到今后的打算,王海說他將利用自己的知名度,注冊一個“王海公司”,配合政府部門打假。
屢經挫折的王海感悟說,如果把打假作為謀生手段,“任何一個個人都是靠不住的,應該靠机制”。
從維護公共利益
來獲得個人利益
如今車房俱備的王海用哲人的口吻說:“我追求幸福的方式是同時追求各种利益的最大化。目前,我選擇的具体行為是,通過維護公共利益,來獲得自己的利益。這种行為的過程和結果都是我的幸福。”
王海并不認為他今后的道路會十分平坦,他透露,他的打假公司曾在3個月內賠了17万元人民幣,現在已經有了盈利。
在更高層次上繼續打假
王海說,他今后的目標是要把“王海公司”辦成一個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反不正當競爭的“跨國机构”,在更高層次上續寫他的“打假傳奇”。
与王海交談,你能感覺到他的執著。雖然他已遍嘗打假路上的酸甜苦辣,但他今年只有28歲。
連串轟動中崛起
無論是“英雄”還是“奸商”,都使王海成為媒体經常關注的焦點,甚至連美國總統克林頓訪華時也要見見這位傳奇人物。
然而,絕大多數中國消費者并沒有或不想用法律和去同售假者理論索賠,面對便宜的假貨,他們選擇了默認。
從“消法”中看到生机
但是,1995年3月,一直沒有找到理想的工作的22歲山東青年王海從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簡稱“消法”)第49條規定:“消費者被欺詐可獲雙倍賠償”。中看到了謀生机會。
當時假冒偽劣產品已在中國泛濫,連北京的一些大型和高檔商場也陳列著一些假貨。王海就從這些知名商場入手,走上了一條艱難的打假謀生之路。
首次出招不順利
王海的第一次打假并不順利。他在几家商場購買了一批假冒的新力(SONY)耳机。他先把樣品拿到新力公司北京辦事處,對方确認是贗品后,王海就找到商場去索取“雙倍賠償”,不料商場并不認帳,反堅持要王海拿出証据。
王海到北京市技術監督局執法大隊取証,人家說只負責給產品質量作鑒定,不管商品的真偽;王海又到新力公司北京辦事處,人家說絕對是贗品,但卻不肯出具書面鑒定証明,他們表示只對“有關部門”出具鑒定証明,而不對個人。
王海既不是“有關部門”,也沒錢飛到日本去取証,他的首次買假索賠因為沒有選准目標而告失敗。
吸取教訓二度出擊
1995年10月,王海在總結第一次失敗的教訓后再度出擊,他在一些大商場購買了一批証偽比較容易的假貨,這次他成功了,在一周內獲賠8000元人民幣(約1670新元)。
嘗到甜頭的王海開始四處買假索賠,在与商家源源不斷的糾紛中,王海很快引起了中國消費者協會和媒体的關注。
被媒体以“正面人物”形象推介
雖然王海總是在鏡頭前戴著一副老式墨鏡,讓人看不清真面目,但他是以“正面人物”的形象被中國媒体推出。被假冒偽劣產品搞得暈頭轉向的中國消費者協會也有意通過王海讓更多的消費者了解消法的有關規定。于是,王海打假的新聞頻頻出現在人們的視線,王海出名了。
成了名人后,王海買假索賠行動也變得更加順利--在中國,名人可以辦成許多普通人辦不成的事。
王海買假索賠的成功在中國催生了不少模仿者,一時間,中國很多城市的大商場變得自律起來,紛紛表態要和假貨決裂,中國官方也乘机從1995年底起連年開展大規模的“百城万店無假貨”的打假活動。
“王海現象”成熱門話題
1995年11月,“王海現象”變成了社會各界熱門討論的話題。 12月,為中國第一個“消費者打假獎”的獲得者,獎金雖然只有5000元人民幣(約1040新元),但“中國打假第一人”的桂冠卻穩穩地落在了這個媒体新寵的頭上。
接下來的几年里,王海雖然偶遇挫折,不過總体上還算順利。他憑借自己響亮的名頭在中國南征北戰,東拼西殺,掙得了“打假英雄”的稱號。
開辦“打假公司”
王海不再滿足于個人“買假索賠”這种“小儿科”的活動,他要當老板,要開創更大的事業。
1997年8月,王海開辦的“大海公司”正式登場,為企業和消費者打假提供各种服務。同年12月,王海所著《我是刁民》一書由作家出版社出版,銷量不錯。
与克林頓會面
1998年美國總統克林頓訪華時,在上海舉行的一個名叫“构筑21世紀的中國”的座談會上見到了王海,并稱贊王海是“中國消費者的保護者”--王海有了國際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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