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27日訊】 廈門特大走私案第二批94起案件經海關、公安、檢察机關分別立案偵查,由檢察机關提起公訴,審判机關依法受理并于去年12月份陸續開庭審理。近日,廈門、福州、泉州、漳州、莆田等地人民法院分別所涉及的129名被告人作出一審判決。陳燕新、王燕棣、李寶民、梁棟等4人被依法判處死刑;趙裕昌、楊上進、李鷺琪、鐘曉輝、黃志忠、吳從愿等6人被依法判處無期徒刑。其余119名被告人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
今日早報報道,自廈門特大走私案查處工作開展以來,經偵查机關立案偵查,并由檢察机關提起公訴和准備提起公訴的案件共192起。截至目前,按照司法管轄的有關規定,有關地方的人民法院已依法受理案件167起,涉及被告人273人;已判決119起,涉及被告人213人,其中21起案件已二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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