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悉公公再娶 惡媳十次謀殺婆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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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2日訊】一對紅顏白發的戀人在經過12年的苦苦抗爭後結合了,其守寡的兒媳再也按捺不住怒火,多次找舞友、嫖客和社會浪子密謀,欲把比自己還年輕11歲的後婆婆置於死地,但均陰差陽錯未能得逞。最終,兒媳親自出馬,制造了一起令人震驚的慘案:公公被毒死,而後婆婆卻逃過一難。

戀情篇:農家少女進城打工幸遇五旬開店男子

1984年,家居農村的陳菊初中剛畢業就到重慶萬州市(原萬縣)城區打工。剛滿17歲的她漫無目的地在大街上尋找工作時,一位50多歲的男子上前問她愿不愿意到他扎帚帕的門市做雜活。陳菊求之不得,即隨男子來到他的門市,開始了打工生涯,這名男子就是李永政。

陳菊勤勞肯干,做事靈活,令李永政十分滿意。但他家禍不單行,妻子因重病住院,兒子也因病臥床不起,全靠他和兒媳向春忙里忙外,正需要這種得力的助手。1985年,李永政的妻子和兒

子相繼撒手西去,李永政悲痛到了極點。正當此時,兒媳向春提出了分家的要求,李永政不得不滿足兒媳,讓兒媳帶著孫子分開過。

忘年男女輸血相救互相關照日久生情

不久,孤零零的李永政一病不起。善良的陳菊不僅繼續幫李永政扎帚帕,還每天給他取藥、喂藥,并多方安慰。在陳菊的精心照料下,李永政很快康復。從此,李永政把陳菊當女兒一樣對待,月工資由200元加到了400元。

真正讓陳菊“愛”上李永政的是1986年7月的一天。陳菊忽然鼻血長流不止,并昏迷不醒,李永政火速將陳菊送往醫院。陳菊由於流血過多,急需輸血,而醫院恰好沒有貯備血液,血型為O型的李永政毫不猶豫地亮出了膀子。當陳菊從昏迷中醒來得知是李永政救了她的命時,她感動得淚水橫流。此後的日子里,每當她看著李永政為她忙里忙外的身影時,她心里就萌發出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情愫。

出院後不久的一個夜晚,陳菊鼓足勇氣對李永政說:“我……我想在你這……這永遠不走了,你同意嗎?”聽到這話,李永政吃了一驚。望著面紅耳赤低著頭的陳菊,李永政說:“傻丫頭,這怎麼可能呢?不過你放心,憑你的勤勞和靈巧,我會給你介紹一個靠得住的小伙子。”

陳菊見李永政理解錯了自己的意思,再也顧不得什麼:“我是說的真心話,我想永遠留在你身邊,你難道嫌我是鄉下人嗎?”李永政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一個不滿20歲的少女會愛上他,於是堅決地說:“我比你父親還大,你怎麼能這樣想,不可能!絕不可能!”陳菊像受傷的燕子,哭著起身奪門而去。

李永政的確需要個伴,但面對不滿20歲的陳菊,他卻無法答應,他畢竟比陳菊要大37歲呀。不但自己心理上不能接受,親朋好友和兒媳也不會答應。

正如李永政預料的那樣,他把自己和陳菊相愛的事向親朋好友一公開,立刻遭到眾人的反對,兒媳更是大吵大罵:“老不死的,被嫩婆娘勾去了魂,還不知羞恥。要和她結婚,就得把所有財產交出來!不然你休想!”

沖破世俗同居生活寡媳四處造謠生事

從此,兒媳向春不時來門市大吵大鬧,要麼要錢要物,要麼故意找茬羞辱陳菊,一次還趁李永政不在,對陳菊大打出手。同時還通知陳菊的家人來將她領回去。陳菊忍無可忍,公開向家人說:“我永遠不回家,就要嫁給李永政!”她干脆與李永政同居了。

陳菊與李永政的同居,令兒媳向春氣急敗壞,她除四處宣揚陳菊與李永政的“桃色新聞”外,還向公安機關報案,說公爹專門勾引女子賣淫嫖娼。一個深夜,她帶著聯防隊員上門抓“奸”,恰遇李永政外出聯系業務未歸,她不由分說,揪住陳菊的頭發又抓又咬,幸被聯防隊員制止。後來向春又多次找人深夜前去騷擾。

李永政深知,這樣長期下去,受傷害的只有陳菊,就勸陳菊盡早離開他,陳菊卻說:“我經過深思熟慮,才決定永遠留在你身邊的,我不能沒有你,你也不能沒有我。盡管我們年齡懸殊較大,但感情沒有年齡界限。”并作出了下一步的打算,說:“我要運用愛情的力量去完善自我,改變人們認為我和你談戀愛或結婚是圖你財產的看法。”

生產帚帕打出品牌幾年創下百萬家產

從此,陳菊開始對萬州城區的帚帕市場進行調查,發現全城區扎帚帕的僅有李永政一家,於是大膽向李永政建議,招聘10名扎帚帕的工人成批量生產。李永政釆納了她的建議,迅速招來工人。

很快,李永政的帚帕大量上市,并打出了品牌,產品供不應求。一些奉節、開縣的個體戶還慕名前來購買帚帕。到1998年,李永政已創造了上百萬的家產。

案情篇:兒媳下崗三陪為生 一心要占公公財產

兒媳向春自與公爹、陳菊翻臉後,仍不時前來騷擾,要錢要物。但她更關注的是他倆關系的進展,生怕他們結婚,并不時放出話來,只要公爹敢與陳菊結婚,她就找黑社會的人給他們好看。當得知公爹、陳菊的帚帕生意日益紅火,且有一筆不菲的存款時,她暗自高興,只要公爹一死,她和兒子就是惟一的合法繼承人,她就可坐得漁利。因此,好些人給她提親,她都予以拒絕。

1997年,向春因所在的工廠效益不佳而下崗,生活沒了著落,此時兒子也上了初中,向春找公爹李永政求助,李永政對兒媳不屑一顧。沒有辦法的向春開始游蕩於舞廳,陪人跳舞得小費度日。漸漸地,她又開始進夜總會賣淫,雖然“生意”并不紅火,但還能保證家庭各項開支和送孩子讀書。

1998年初,她經朋友介紹,到環衛所當了一名臨時工。已學會掙“輕松錢”的她,仍在晚上去舞廳和夜總會從事“第二職業”,日子倒也過得滋潤。

驚悉公公再婚消息悍婦想盡辦法阻撓

1998年3月,李永政和陳菊經過慎重考慮,決定公開登記結婚。向春驚悉這一消息,眼看百萬元財產就要落入他人之手,於是急匆匆物色舞友,并求舞友幫忙,用硫酸毀掉陳菊的面容。守候幾個晚上均落空後,她於是決定在公爹和陳菊結婚那天再去行事。她找來娘家親朋好友10多人前去大鬧婚宴,制造混亂,好趁機讓舞友下手。當她帶著人氣勢洶洶大鬧婚宴時,眾人見大事不好,一起護著李永政夫婦。

向春不甘心“失敗”,再次密謀加害陳菊,決定待陳菊一個人在家時進行突襲。兩名舞友向她要400元的“勞務費”,向春忍痛拿出400元,并商定事成後再給600元。可這兩名舞友一拿過錢就再沒露面,氣得向春暴跳如雷。

花錢雇來嫖客浪子槍殺刀刺爆炸投毒

結婚後,李永政與陳菊倍加珍惜這來之不易的愛情,生活得甜甜蜜蜜、和和美美。

兒媳向春對此看在眼里,恨在心頭,視陳菊為眼中釘、肉中刺,開始尋思如何將她置於死地。為不讓人察覺,她開始主動與公公和陳菊親近,陳菊以為比自己大11歲的兒媳有了轉變,不但在生活上給予資助,還拿出錢給向春的兒子繳學費、買保險。

為盡快除掉陳菊,向春決定在風月場所找嫖客幫忙。終於,有一位嫖客同意想法殺死陳菊,并讓向春從外地買來一支火藥槍。嫖客在陳菊家外守候了幾個晚上,都因陳菊閉門未出而無法得手。 後來向春又物色了一名嫖客,這名嫖客稱自己在黑社會有朋友。通過介紹,對方索要“手續費”1萬元,向春先拿出5000元作定金。嫖客為獨吞這5000元錢,自己買了一把彈簧刀前往李永政的帚帕門市守候陳菊。晚上9時,嫖客見一女性從門市出來,背影很像陳菊,一個箭步上前去連刺三刀,次日才知殺錯了人。這名嫖客讓向春再拿2000元定金,保證將陳菊“解決”。幾天後,他請一名搬運工將一個裝有炸彈的木盒子送到陳菊的家中,陳菊認為是有人送禮送錯了地方,又讓搬運工抱了回去。兩次謀殺的失敗,嫖客認為陳菊“命大”,於是不再為向春“服務”,卷款逃之夭夭。

向春偷雞不成,倒蝕了一把米,十分惱火,決定再次請人除掉陳菊。她又物色了3名社會浪子,表示只要干掉了陳菊,就給他們一人一萬元。3名浪子當天便拿出平常入室偷盜的“本領”潛入李永政、陳菊的房間,將20支“三步倒”鼠藥液倒入剩飯和米袋中,走時還翻箱倒櫃偷走一張存折和一對首飾。陳菊、李永政夜晚回家見家中一片狼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細心的陳菊發現米袋被人打開過,隨手抓起一把喂剛買回准備過元旦的雞,不久雞就死了,她立刻警覺,將米全部倒掉,并將所有剩菜剩飯倒掉。這一次,她再躲過一劫。

屢次謀殺均告失敗蛇蠍婦人毒餃殺人

眼看幾次謀殺“泡湯”,向春心里更為焦急。先後又請人5次謀殺陳菊,均因這樣或那樣原因沒達到殺人目的。於是,她大膽地決定,親自出馬殺死陳菊。1999年4月13日,向春專門從市場上買回殺傷力極強的“鼠毒強”,次日將“鼠毒強”藥液浸入面皮和肉餡中包成餃子。下午5時,她將餃子送到李永政夫婦的帚帕門市,晚7時,毫不提防的李永政夫婦吃下餃子後中毒。被人發現後當即送往醫院,經搶救,李永政中毒較深,永遠閉上了眼睛,陳菊經搶救脫離危險。

1999年4月18日,向春涉嫌殺人被萬州區龍寶公安分局傳訊。經多方調查,向春不得不承認自己為吞家產實施過十次謀殺的犯罪事實。她還稱:“李永政、陳菊過去吵架都說過想死,我這樣做是成全他們,我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向春的話讓民警啞然失笑。一對相親相愛的忘年夫妻就這樣被守寡的兒媳給拆散了。然而故事并沒有完結,死里逃生的陳菊卻以驚人的決定讓人們瞋目結舌。大難不死的陳菊得知丈夫被向春毒死後,悲痛欲絕。她更痛恨兒媳向春的毒蠍心腸,竟然十次欲置她於死地。她要等待的是,法律的正義能給冤死的丈夫以慰藉。這一天終於等來了,那是2001年4月底,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向春故意殺人案作出判決:判處向春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親情篇:後婆作出驚人決定意欲撫養仇人之子

陳菊跪在丈夫墳前把判決書一頁一頁地燒給丈夫後,心情寬慰了許多────盡管一個在陰曹地府,一個在朗朗人世間,她相信丈夫和自己的心靈永遠是相通的。因此,她作出了一個令世人、也令向春想都不敢想的決定:要把丈夫的孫子、殺夫仇人向春的兒子撫養成人,直到送他到大學畢業,以至參加工作為止。這一決定,令陳菊的父母及親朋十分不解,父母專程趕來指責她:“你本來就是最大的受傷害者,現在還要自找麻煩去撫養殺夫仇人的孩子,你究竟怎麼想的,難道還想引狼入室、悲劇重演嗎?”親朋也勸她:“你還年輕,今後畢竟還要有自己的家呀!”陳菊何嘗不想有家?正因想有家,想有一個情投意合、美滿幸福的家,才有過去10多年的苦戀與追求呵!

面對父母、親朋好友的指責與勸說,陳菊淡淡一笑,說:“你們永遠也不會理解我。我愛李永政,他的孫子就是我的孫子,如今,孩子沒了爺爺,沒了媽媽,更沒有其他親人,我能不管嗎?”

然而,她的決定僅是剃頭擔子────一頭熱。陳菊曾3次找到向春的兒子,他已讀初中二年級了。第一次,孩子開口就說:“你這不知廉恥的東西,還有臉來找我?你難道害得我家還不夠嗎?”說完,一口唾沫吐在她的臉上。陳菊的心在滴血,“仇家”的孩子,怎會理解她的一片苦心?

第二次,陳菊說:“我知道你心里不好受,恨我。可我也是無辜的呀!你能讓我給你解釋嗎?”孩子把頭一甩,根本不正眼瞧她。陳菊繼續說:“我來一是給你說聲對不起,二是想和你商量,你能隨我回家嗎?我今後一定會像你媽媽那樣照顧你。”孩子不以為然,說:“你說得比唱的還好聽。你過去不勾引爺爺,能有今天嗎?你一個對不起就能把對我的傷害,對我們一家的傷害撫平嗎?臭婆娘,你滾!我不想再見到你!”陳菊只想哭,回到家,她扑在床上大哭了一場。第三次,孩子說:“我爺爺的錢你得如數給我!”陳菊說:“我一定給你。不過,你還需要有個家呀!”“我家就是你給害的,你還不夠嗎?”那天,陳菊回家找律師公證了財產,并把100萬的存款給向春的孩子開了一個賬戶,盡管孩子現在還不理解她,她相信孩子最終有一天能理解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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