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10日訊】 有麻煩,找媒體
張天蔚:江蘇有一位老教師,据稱是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被開除公 職,他手里搜集了一千多份證明材料,從著名的數學家,到科學院的院長出 具材料,證明他有資格當老師。后來找到了我們。我想你要是想解決問題, 科學院院長的一份材料就足以證明了。他拿了很多新聞媒體的簡報,他要讓 所有的媒體關注這個事情,要惊動江澤民。我說你回到江蘇走司法程序不好 嗎?他說不行,他完全不相信,說肯定沒有用,告來告去還是在我們的圈子 里審。我當時就想中國人對法律的不信任,已經到了恐怖的程度。
楊越:這個事情恰恰說明法制不完善的問題。這個教師因為被學校認 為沒有教學水平而開除公職,在我們實踐當中,恰恰不屬于法院受理的范圍 之內。這种情況一般依賴于行政手段來解決,沒有司法救濟的手段。要解決 這個問題,就只能求助于媒體了。
歷史慣性使中國媒體有行政背景
喻國明:西方的輿論監督很大意義上是獨立于行政、司法、立法之外 的獨立領域。而中國的輿論監督,雖然也以同樣的詞匯出現,但它是一种有 領導的監督。兩者的區別表現在:
這种輿論監督在很大程度上是作為行政職能的延伸而出現的。雖然從 理論上說,媒介本身不是一种行政執法力量,但是由于中國的這樣一种體制, 以及這种體制的慣性,造成了在我們國家每一個媒介后面,所站立的都是一 個巨大的行政權力系統,它是作為行政權力系統的一個組織部門而存在的。 盡管在改革開放中正在對媒體進行逐步本位化的改造,但是,這樣一個慣性, 直到今天為止,還沒有完全消除掉。而在我們現有的輿論監督的程序當中, 任何一項輿論監督,既要依靠新聞媒介自己的主動性,同時,也是有相應的 組織程序來控制它的發布,是有把關行為的。
這种行政的背景,造成了媒介的監督行為,很大程度上也在代表著政 府的行政的延伸。在這种意義上來說,媒介的這种監督就成了某种意義上半 行政監督或半司法監督,因而,中國媒介的輿論監督,在很大程度上就具有 了某种剛性—只要媒介的視點所及,不能說所向披靡,但是至少解決問題 的力度很大。
這個表面看起來是一种好的現象,但是,實際上來說,對于媒介發揮 它的輿論監督功能,實際上是一种不利的影響。我打過一個比方,就像我們 的眼睛,如果是正常的眼光看待事物的時候,我們看什么東西都可以隨便看, 但如果我們的眼睛里面放射出的是激光,是X射線,就不敢隨便看了,因為這 個眼光具有剛性,具有破坏性,殺傷力過大。我想任何一個負責任的媒體、 負責任的人,當他的目光所及,具有某种殺傷力的時候,他要注視什么東西, 就非常慎重了。這在相當大的程度上,會限制它廣泛的、無所不在的輿論監 督本來功能和意義的發揮。這可能是我們中國媒介的輿論監督職能的特點。
法制不夠健全將媒體推到前台
尹力:為什么現在百姓會有這么大的期待感?這和中國的國情有很大 的關系。以人為本的社會,法治社會,這种規則需要經過很長的時間才能建 立。經濟的發展,社會矛盾的增加,互相之間的經濟利益的出現,必然導致 要用一种法律來規范。可是法律是人來執行的,而人又在几千年形成的習慣 當中,還沒有建立一個完整的自覺的行為體系,所以在社會上,行政執法的 水平又不是很高。盡管是各級行政主管部門、包括公、檢、法、司也在努力 提高這個水平,但是他們拋開不了這個社會層面。所以在這個時期,人們企 盼著一种公平,一种公正,似乎媒體在這里擔當了一個急先鋒。
楊越:一個媒體在當今的社會當中,對公正、合法、有效地解決當事 人的糾紛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媒體的作用往往體現在哪儿呢?直接挂鉤的就 是政府的作用。就像剛才几位說的,我們國家從計划經濟逐步往市場經濟上 轉型,在這個過程當中,老百姓還是把過去行政的做法認為是解決糾紛的最 有效的做法。
他們覺得,政府在解決糾紛的時候,很多方面比法院更快捷有 效。比如,這個樓房旁邊有一個農貿市場,長期堆垃圾。找政府出面解決的 話,政府找相關部門過來,衛生、環保、市政一起協調來解決。老百姓想通 過媒體把一個不良現象曝光,正是希望政府發現自己的管理力度不到位的地 方,引起重視,從而解決這個問題。
另外,法律是無情的,在解決糾紛過程中,不因為當事人的感情變化 而變化,該怎么定就一定怎么定。但是政府解決的時候往往考慮老百姓的利 益更多一些。老百姓更愿意通過媒體,去喚起政府行為來解決問題。
有的時候當事人為了解決糾紛,甚至出于一种偏私,要坏對方當事人, 通過媒體,通過有償新聞的方式都可能做到。媒體大篇幅地報道什么什么在 這個過程中做了什么什么。雖然沒有很直接地說出來,但是老百姓看完這個 文章以后會得出一個結論。由于媒體的誘導,老百姓會得出結論。媒體有這 樣的作用。所以有些當事人愿意利用媒體。
謝衛東:中國的維權成本實在是太高了,比較之下,成本最低的恐怕 還就是媒體。像打官司,一審、二審,時間成本,資金成本,還有個執行問 題,咱們自己一想,腦袋都疼。最后我就找媒體,你給我說句話,就極大地 降低成本,加快速度,公正程度能夠提高。我們都是做法律服務工作的,媒 體在我們幫助國內外客戶解決法律問題的過程當中也是手段之一。有些時候 它是最重要的手段,有些時候是輔助的手段,有些時候非用不可,有時候根 本不用。
喻國明:到底是問題的媒介導致了問題的社會,還是問題社會導致了 問題媒介?我的判斷是后者,這是問題的主要方面。我們今天提出這個問題, 媒介是從自律的角度來要求的,但客觀上也延伸出一個問題:社會是否應該 也要檢討自己,使它的各种渠道更加暢通,更加有效,使人們的訴訟成本更 加降低,這是一個更值得解決的問題。否則,所有問題都是媒介來承擔,這 肯定是一個誤導。
轉自>(https://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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