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民眾居港權 中共有異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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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7月21日訊】香港終審法院日前判決一名在香港出生的內地小孩可以有居港權。對此,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發言人昨天指出,香港法院的判決與人大常委會的解釋不一致,北京對此表示關注。香港當局則表示,港府不會就本案提請北京人大釋法,也不會修改基本法,但今後處理類似案件時,將審慎考慮人大的意見。

中國時報報導, 雖然北京發出不同聲音,但香港政治分析人士認為,北京對香港判決不高興是一回事,但不致於要求香港最高法院重審該案,同時北京也不希望挑起政治風暴,以免被人批評干涉香港自治權。但也有法界人士表示,雙方相爭不下,未來發展令人憂慮。港府一名不願公開姓名的高官表示,該案不同於以往,所以沒必要提請全國人大釋法。一名政府發言人則表示,港府已注意來自北京的意見,今後將更審慎處理類似案件。

本月廿日香港最高法院裁定,任何人在香港回歸(一九九七年)前或回歸後在出生者,如果父母親是中國公民,都可以獲得特別行政區的居留權。港府政務司長曾蔭權表示,不會將該案提交中共人大釋法,港方還表示,香港終審法庭的裁定是根據基本法。

對於廿日的這一判判,北京廿一日速迅作出回應。全國人大法制工作委員會透過透過新華社表示,北京注意到,一九九九年六月廿六日人大常委會對香港基本法有關條款做出解釋以來,香港特區法院在涉及居港權案件的判決中,多次強調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的解釋,對香港法院具有約束力,並以此做為一些案件判決的依據。但是香港終審法院廿日對莊豐源案的判決,與人大常委會的有關解釋不盡一致,北京對此表示關注。

莊豐源是在香港出生的小童,其父母均父為大陸內地人。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廿日在判決文中表示,根據基本法,在九七年之前或之後,所有在港出生的中國公民都可享有居港權。條文不涉及中央事務,以及中央與特區的關係,所以終審法院不必向人大提請解釋。(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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