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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3日訊】 廣西南丹重大事故黑幕終于撩起了一角。揭開黑幕的是一些正直勇敢有良知的新聞記者,他們7月下旬就在网上發布了災難消息,而當時主流渠道一致認為是“傳聞”。如果沒有這些勇敢的記者,冤魂可能永遠冤沉苦海,全國人民無從了解黑幕,中央也會被騙。正像國家經貿委主任李榮融說的:這次重大事故之所以隱瞞10天不報,就因為黑勢力与官府勾結。
要說地方官員們,態度不可謂不“重視”,效率不可謂不“高”,各級部門曾四次派
出調查組;其中河池地區也曾專門召開緊急會議,兩次派遣調查組,火速奔赴南丹。可惜四次調查均稱“傳聞”。到7月31日,區經貿委報給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文件,仍稱:沒有發現……傷亡事故,礦區局勢平穩。
我實在搞不清,是騙子們騙術太高,還是實施調查的官員們出了什么問題?
從常理上講,前往調查的官員們的綜合素質絕不會比記者差,加之他們不是熟悉當地民情的地縣干部,就是專管安全生產的專業官員,所享有的政治資源、組織資源、心理优勢都比記者強一百倍,怎么一個個竟然都被礦區老板“無傷亡”的彌天大謊騙得團團轉。而記者大多是外埠新聞單位的,人生地不熟,單槍匹馬;加之被跟蹤、盯梢、阻撓,處處吃閉門羹……為什么比記者條件优越的官員們卻沒發現真相呢?
官員是如何調查的,雖然報道沒講,但我相信以下推測不會太大出入:開會,听當地官員介紹,听礦區老板介紹,然后到礦山匆匆一轉,回來寫報告:傳聞不足為信。記者可不是這樣,他們假冒礦工親屬深入礦山找第一手資料,他們驅車百里到死難者家中采訪,他們甩開跟蹤利用一切机會找礦工談話……
不同的調查方法結果自然不同,問題的關鍵并不在于素質高低、條件好坏,而在于利害關系———對官員們來說,查出事儿誰也沒好處;而記者的目標則是查出真相,向公眾發布。這就像哈爾濱國貿案,第一個省紀委牽頭的調查組查了數月沒查出問題,中紀委劉麗英親自抓的的第二個調查組,一周后就取得了重大突破。在生活中,圈內人容易形成利益集團。利益集團并沒有具體的物化的組織形式,而是指有共同利益的群體。它未必搞有組織、有計划、有目的的“集體行動”,而是由于利益一致而達成的默契,集體無意識地默默地、分散地維護他們的共同利益。
對比兩种調查,我惟一感到高興的是,輿論監督發揮了重大作用。如果社會從此對輿論監督作用有了新的認識,則是這個重大不幸中的万幸。
(中國青年報)(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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