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清漣: 魯迅《藥》之新解——人血饅頭的另一种吃法

何清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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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8日訊】“西安打假”歸來后,不斷有朋友打電話來安慰我,末了總不忘補上一句:希望這事不要太影響你的心境,耽誤你的研究。一些了解冒我的名出書的朱健國的品格及為人者還進行預測:朱已經將賈平凹、余秋雨、袁庚、張志新、何清漣通吃了一遍,下一個目標不知輪到誰?

与剛在西安打完假回來時相比,心情相對輕松了一點,身體疲憊也略為恢复了一些。于是做學術研究的“積習”又抬頭了,開始思索中國社會的“生態平衡”問題:一個人成了名,便有不少人要來吃“名人”,吃和被吃,就构成了一种社會生態。而且這“吃”分成几种,第一种是假稱与“名人”是朋友,比如朱在動員書商出書時,便稱与我“私交很好”,并且“是永遠的好朋友”——這話有兩層可笑之處,一是關于朋友身份的認定,我其實還活著,是不是我的好朋友總還需要我本人認可,并不由別人單方面說了就算。如果我現在死了,這种朋友身份的認定那就沒辦法,如張紫葛与吳宓到底是不是好朋友几乎成了個辯不明的公案,因為死者長已,吳宓不能從墳墓里站出來證明張的朋友身份是否屬實。吳宓女儿畢竟隔了一層,不能直接質證父親朋友身份的可靠性。第二層則是“永遠”這一說法本身的可笑,我畢竟年過不惑,總還知道一句名言:世界上沒有永遠的朋友,也沒有永遠的敵人,只有永遠的利益。所以我至今還不敢稱誰是我永遠的好朋友,然而卻在莫名其妙中成了另一個人“永遠的好朋友”——第二种方法則是將“名人”的“名作”盜版以謀利,這种被吃,相信稍有名气的著作都碰到過這類“運气”;三是盜“名人”的名出書。我雖是“暴得大名”——朱總是將自己是否知道一個人作為別人是否有“名气”的標准,因為他在今年二月中旬以前不知道我,故總認為我是“暴得大名”——這三种被“吃”的滋味卻都嘗過了。于是我悟出了社會人群之間的“生態關系”之真諦:“名人”就應該被部分對“名人”有興趣的非名人吃,因為有“名人”的存在,才能使一些人通過寫“名人”來掙稿費。比如朱這部“閑話隨想”已被他以各种方式包裝后賣了兩遍,算是“吃”出了几万元錢,比我多年辛苦寫出的稿費少不了多少,這就是中國社會的“生態平衡”。附帶說明一下,据書商們舉證,這部“隨想”第一遍是以一万五千元的价格賣給一位書商,那位書商去找北京某出版社買書號,結果出版社告訴那書商,書稿有嚴重問題,且兼沒有被訪者的授權書,手續不全,如出版定會出事,書商不接受勸告,又拿去賣給北京另一家出版社的某編輯。而“第二遍”之謂,是朱將這几万字又收進他的一本《文人不是秘書》的文集里,再去掙一遍稿費,但出版該文集的廣東某出版社編輯在看到“打假”消息以后,知道這稿有問題,主動撤消了該書的出版計划。

靠賣我的“名”掙錢的事情無論如何總讓我想起魯迅的《藥》,雖然早已見慣了世間云起云落,但還多少有點郁憤難平:《藥》中夏瑜的藍本——秋瑾的血被華老栓拿去做了人血饅頭,而我卻是活著時被“文化人”喝血吃肉。更可悲的是拿秋瑾的血蘸饅頭吃的華老栓是因為愚昧,而現在喝我鮮血的“文化人”卻是因為無恥,出于利益驅動,動机要卑劣得多。

朱健國在東窗事發后曾寫了一篇東西叫做“一個文化人的‘98 0 ’之難——關于非法出版物《現代化的陷阱背后》引發現代化与‘類現代化’文化沖突的親歷報告”,滿世界給各地傳媒發去,我手頭現有兩個版本,一是四万字的,一是一万二千字的。該文認定非法出版物事件是他的“現代化精神”与我的“類(偽)現代化精神之間的沖突”,且“性格不合引起的問題”,并將自己在此案中的責任“洗”得一干二淨。此文被上海、廣州一些媒體的編輯記者看過以后,稱前后矛盾之處甚多,不可相信。但惟一可以讓讀者确定真實性的是:我与他并非什么朋友。

我想我定是遇到了一個品質極其惡劣的人。否則怎可能僅憑三几次并不怎么深入的采訪就可以去對別人“隨想”一大通?在所作所為触犯了有關法律之后,還花這么大的精神虛构了四万字的胡言亂語,硬生生地將一起盜用他人名義、盜用其他出版社品牌,制造非法出版物并用之進行經濟詐騙的案件寫成“文化沖突”?這种性質偷換的辯解完全是囈語。然后再筆鋒一轉,說是因為他批評了我,我要報复他,才去打假。其實他的問題不在于批評我,而在于他總在文章中將自己假想為一种与我有特殊私交的角色,這种毫無事實根据的角色臆想只能看作是囈語。要知道我今年遭受到的批評雖然不太多,但在深圳就有好几篇,如果我要逐項去計較,甚至“回應”,可能早已气得心臟病發作,也做不成任何事情。

一個為了几個子儿可以不斷去寫什么“企業家”的末流文人——這有作品為證,如《東方健民潮》、以及為了几千元酬謝而將某書商寫得美侖美奐之類的事朱從來沒少干過,這會儿卻指責一個從未為金錢目的去寫作、只為自己的信念去寫作的人“崇拜富人”——我的朋友中有不少确實經濟條件不錯,但這种交往的基礎卻從來不是因為他們“富”,而是談得來,更何況有的人還是車笠之交,貧賤時即已成為朋友。而且我与這些朋友之間的交往始終是“君子之交淡如水”,即使有朋友主動提出要給些“贊助”,我也總是婉言謝絕,因為我從不相信世界上有什么“免費午餐”,對于依靠做一份工養活自己做研究的笨辦法心安理得,這總比朱每天要為自己尋找新的“吃”的對象省事得多。至于我的“發霉的婚姻觀”更不知朱指的是什么?而且我的婚姻觀又干他的什么事?至于他的“因為何是一個公眾人物,所以我有權去研究她与公眾生活有關的部分”,這句話簡直与法盲無异,不值一駁——倒是要提醒朱一句:朱本人現在因非法出版物一事也成了“公眾人物”,大可以按照他為別人設定的准則去販賣自己。在這里值得討論的倒是朱健國是否具有“研究”我的資格。我認為,要研究一個人,總得具有下列資格之一种:同事、朋友、同學、同鄉、親戚、或者這個人接受認可的長期采訪者。這些人要有机會常与“傳主”坐到一起談天說地,要知道“傳主”平常看些什么書,個人愛好,与家人相處的方式,更要知道“傳主”的社交關系,而不是如朱這般,一廂情愿地到北京去騙几個未入流的書商,自稱是我“永遠的朋友”,憑臆想寫出一部“傳記”。朱既不具有上述任何資格之一項,對我的師友、親戚、娘家及夫家的狀況又一無所知,所有的了解除了讀者人人皆知的“作者后記”与鄧康延的《何清漣熱血寫危言》中的材料之外,自然只有一條“研究道路”——臆想胡編。由此可以推想他的“研究”到底具有什么价值。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上海《文匯報》發表著名歷史學家蔡尚思先生的文章《寫我須是我》。指出朱寫他的一篇文章《蔡尚思的師道》,竟有事實錯誤十一處。聯想到朱在深圳,只要寫誰,誰就因他那不實之辭陷入尷尬境地的諸多“故事”,便知道他的“研究”作風是什么了。

寫到這里,我不想再為這种只會寫點什么“張志新的第三者”之類的“文化人”浪費筆墨,只想趁此机會敬告各位讀者,以后切記不要去買什么“XXX閑話隨想”或“玄想”之類的文化垃圾,因為那只是拿著“名人”的名字在賣,里面沒有任何“名人”的思想或其他真實的東西——這只是時下流行的“文化人”們吃“人血饅頭”方法的一种“創新”。而且我也還要告訴讀者,現時我還并未“偉大”到可以寫傳記的地步,且至少還可活上若干年,也沒有余暇來寫自傳。

我一九九八年的命運就是這樣:盜版滿天飛,他人盜我名字出書騙錢的事也經歷過了,文章被別人抄襲的事情也發生了。只剩下一件事情還未體驗過,那就是還沒有一位中年女士冒用何清漣之名去騙吃騙喝騙贊助——但愿那樣的事情不會發生,否則我真是無法再愛我的同胞中那些“文字工作者”們了。

面對這些煩人心的事情,不由得便想起藤与樹的關系。我曾經在湘西山區見過一些纏滿青藤的大樹,遠看郁郁蔥蔥,一派生机盎然的气象。有老農拿刀砍藤,我覺得那樣繁茂的藤居然被砍掉,有點可惜,問老農為什么要砍掉那些青藤?老農答道:這些藤靠吸收樹的養料為生,如果不砍掉藤,大樹會活活被這些藤給纏死,只有砍掉這些惡藤,樹才能夠活下去。

這些缺乏原創性工作能力的“雜文家”或其它种類的“文字工作者”,注定成不了大樹,只能成為攀附在樹上的藤類植物。他們攀爬到大樹上,然后高高揚著藤梢,向世人宣稱“你們看,我爬得多高呀”。至于樹的死活,則不是藤類植物考慮的問題。我從當年在《走向未來》叢書中出道,至今已在中國思想界活動了十余年,与我交往的人大多層次相若,從無此類不愉快的事情發生。而現在一旦“成了名”,就成了一种公共消費品,常被一些無恥小人用各种惡意的方式消耗著。如果不計較,這些家伙就會得寸進尺,步步進逼,直到我無可再退。而要与之計較,陪不起的是時間与金錢,更重要的是得丟下許多正經事情陪著“文化人”們去練“功夫”。而等到這种“功夫”練得差不多了時,人也差不多完了,而這些流氓又會來奚落:你看,不就是寫了那么一本書,也就江郎才盡了——一想起這位“文化人”常常道貌岸然地到處發表一些指責社會腐敗的言論,而其實自己比起他所指責的人更要卑鄙下流不知多少倍的時候,便為中國這塊土地悲哀:什么時候我們這塊土壤才能不再生產這類小人?

前兩天有几位北京的朋友相繼約我共同研究后十年中國的危机与反危机策略,我雖然答應下來,但不知為什么卻總在想,一個民族最大的危机在于人的道德徹底淪喪,以及人格的流氓化。在這种國民道德狀態中,不用去侈談社會重建問題。一旦“我是流氓我怕誰”成了某類人的行為准則,這社會就算是克服了一些具體的危机,也不會讓人感到祥和幸福。

我也确定了保護自己的“辦法”,從這次可怕經歷后,我再也不輕易地見任何陌生人,否則難保不再發生“文化人”根据一兩次見面大肆“隨想”、“玄想”一番,然后再署上我的名字去騙錢的事情,如果想見我的人責怪我不近情理,就請去怪罪今年這本非法出版物的始作俑者,因為被這种“文化人”拿著名字做文章的經歷實在太可怕。

寫出這次經歷,目的是想提醒文化界注意:切不要讓這類“文化人”走近自己。

最后,再聲明一點——本文——文責自負!

 一九九八年十月七日,《現代化的陷阱》的作者何清漣女士親赴西安第九屆全國書市打假,查獲冒用其名的非法出版物樣書《現代化的陷阱背后》。個中情況,《羊城晚報》《南方周末》《三秦都市報》《西安晚報》《南方都市報》《中國改革報》《深圳法制報》以及西安電視台已經披露,新華社也就有關情況發了通電,這里刊登的就是此非法出版物樣書的封面和招貼,也算是立此存照吧。

(轉自大陸論壇)(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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