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煒臻返多倫多 警察登機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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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月諦多倫多報導)1月13日(週三)晚7點18分,唐煒臻乘坐的加航AC88號航班到達多倫多皮爾遜國際機場,正如當日稍早警方對本報記者所表示的,唐煒臻被直接從機場內帶出去,並不會走旅客通道。週三整晚唐煒臻會待在多倫多警局51分局,並於週四上午出席聆訊。二十餘位來自英文、中文媒體的記者在機場出口守候兩個多小時,並沒有看到唐煒臻出現。
  
多倫多51警局發言人Ed Tymburski 證實,當飛機降落後,2名工作人員登機直接將唐煒臻逮捕並帶往警局。唐煒臻面臨超過5000元的、面向公眾的刑事詐騙控罪。據悉,唐煒臻已經聘請刑事律師。
  
唐煒臻案早前進入調查程序,原定於12月29日向警方自首,但未出現。1月6日,多倫多警方發出全加拿大的通緝令,逮捕有「華人巴菲特」之稱的華裔投資顧問唐煒臻。
  
警方表示,現年51歲的唐煒臻涉嫌在2006年1月至2009年3月期間,在網上自稱「華人巴菲特」,有超過100名投資者成為懷疑是「龐氏騙局」的受害人,涉及款額高逾3,000萬,受害人遍及美國、加拿大及中國。
  
安省證監會(OSC)同一天發出警告,唐煒臻或與他相關的公司可能仍試圖在安省投資者中招搖撞騙,目標是曾投資海外華人基金的客戶,他們的家人和朋友。
  
證監會在警告通知中表示,去年6月9日安省證監會控告唐煒臻12項控罪,包括違反安省證券交易法例等。由於唐煒臻涉及證券詐騙,安省法院定於2010年 4 月19日開始審理此案。安省證監會之前已經發出命令,禁止唐煒臻從事任何交易,這項禁令於2009年3月17日發出,到現在仍然有效。

事件回顧

09年3月17日,安省證監會發出臨時命令,鑒於唐煒臻本人及其所屬系列公司涉嫌違反安省證券投資法,唐煒臻本人及其所屬公司必須暫時停止進行任何證券交易 15天,在這個期限之內唐煒臻所屬公司的股權也不得交易轉換,並定於4月1日舉行聆訊。安省證監會稱,有證據證明,2007年海外華人基金公司損失約 1500 萬元。

09年3月26日,英文媒體依據從安省證監委獲得的文件報導說,「唐一直採取由投資者新籌集的資金去支付前期投資者贖回的 要求。」報導認為,這是經典的龐氏騙局的方式。龐氏騙局的命名來自於查爾斯-龐氏(Charles Ponzi),他在1920年被指控犯有欺詐罪。安省證監會稱,唐煒臻金融集團和海外華人合夥人基金有限公司涉嫌6千萬美元龐氏騙局。

09年3月27日,部分唐煒臻的客戶向多倫多警察局52分局報案,28日,52分局負責詐騙的警員E.Brooker為此案設立了專門案件號碼3003467,以後客戶要報案或者查詢此案,到多倫多任何一個警察分局,只要說出這個號碼就可以進入檔案。

09 年4月1日,唐煒臻本人、唐煒臻理財與資訊諮詢公司(Weizhen Tang and Associates Inc.)、唐煒臻金融集團(Weizhen Tang Corp.)及海外華人基金有限公司(Oversea Chinese Fund Limited Partnership)被安省證監會暫停交易6個月,至9月10日。
  
09年4月3日,美國證監會向德州北部達拉斯地方法 院(District Court for the Northern District of Texas, Dallas Division)提起訴訟,控告唐煒臻本人和被他操控的8家公司進行「龐氏詐騙」。該民事訴訟提出,至少從2004年起,唐煒臻通過其控制的對沖基金與其他實體,從200多位投資者手中,集資5000萬至7500萬美元。

09 年6月10日,安省證監會控告唐煒臻本人、海外華人基金有限公司(Oversea Chinese Fund Limited Partnership)和唐煒臻理財與資訊諮詢公司(Weizhen Tang & Associates)(合稱「被告」)12項罪名。

09年6月24日,唐煒臻在卡迪(loftus Cuddy)律師的陪同下,來到多倫多舊政府大樓法庭。這是唐首次在法院亮相。

09年11月13日唐煒臻首次出席安省證監會聆訊,承認無照交易,但認為沒有義務告訴客戶公司已損失多少錢。

正式審判將從2010年4月19日上午10點開始,歷時8週。

(本文刊登于加拿大加東大紀元新闻版)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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