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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香菸 美法官禁止FDA規範

2010-01-15 17:43 中港台時間|01-15 17:4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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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5日報導】(中央社華盛頓14日路透電)美國法官今天批准初步禁制令,阻止奧巴馬政府試圖規範電子香菸、不讓它們進口到美國。

美國地方法院法官李昂(Richard Leon)在措辭嚴厲裁決中,指責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FDA)試圖對電子香菸主張管轄權。這種電池驅動或可充電的電子裝置,將尼古丁溶液蒸發出煙霧。

他作出裁決,禁止FDA將電子香菸當作藥品規範,他指出:「此案似乎又是FDA積極努力把娛樂性香菸產品,當成藥品或裝置規範的另一個例子。」

電子香菸最先從中國傳出,大部分僅在網路販售,經電池驅動,會釋出縷縷煙霧或濛濛尼古丁吸進肺部。(譯者:中央社王黛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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