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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科奇政府慾取消稅盾和巨額財產稅

2010-10-18 22:35 中港台時間|2013-04-03 17:3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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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德龍法國報導)薩科奇政府正考慮在2011年6月前進行財產稅改革。10月12日,法國總統薩科奇在午餐會上和幾位執政黨議員及核心人物再次重申了他的主張。總統希望這個問題能夠在修改財政稅收法以後得到解決。

有三分之一的執政黨議員主張同時廢除稅盾(Bouclier fiscal)和巨額財產稅(ISF:impôt de solidarité sur la fortune)。執政黨人民運動聯盟議員米爾•比榮(Michel Piron)已經為取消這兩種稅起草了修正案,並在國民議會314名執政黨議員中爭取到了125名的支持簽名。

稅務改革涉及32億歐元的款項。稅務盾牌下ISF帶來39億歐元左右的稅收;稅務盾牌的工作費用約為7億歐元。所以,如果兩者同時取消,將造成32億歐元的進帳減少。

執政的人民運動聯盟黨的全國委員會副主席梅埃涅利(Pierre Mehaignerie)說,如果巨額財產稅被取消,稅務盾牌也會被取消。那30億歐元將在最富有的人群中找回來。比如通過「財產收入稅」(impôt sur les revenus du patrimoine)、「不動產增值稅」(impôt sur les plus-values immobiliéres).和「動產稅」( impôt sur mobiliéres)。另外,在個人收入所得稅中新增加了一個收稅項目,它是針對某些高級管理人員或專業人士,即每個家庭的收入超過平均每人10萬歐元,就要繳納46%的個人收入所得稅。這樣的話,因取消了稅盾和ISF後所損失的32億歐元,就可以得到補充,政府並沒有損失財政收入。

左派社會黨在國民議會的黨團主席埃侯(Jean-Marc Ayrault)則表示:「無論怎麼做或怎麼說,薩科奇還是富人的總統,因為最終富人並沒有虧」。

法國的稅務盾牌制度

稅務盾牌是一項限制收稅的措施。即一些國家採取了對納稅人的整體稅率設置了上限。

在歐洲,法國設定的各類稅總和的上限是年收入的50%;丹麥是59%;芬蘭原來是60%,但在2005年時和財富稅一起廢除了;瑞士日內瓦和沃州地區為60%;德國和英國沒有該盾牌,它們和美國走的是另外一種體系。德國的巨額財富稅也於1995年時取消。

在法國,主張設置稅務盾牌的專家觀點是,稅務盾牌在可能有疊加收取稅費的稅收制度中能起到「把門人」的作用,以保護納稅人的利益,也是為了留住法國的富人在法國發展,同時可為國家創造稅務收入。也有人認為,設立稅務盾牌的出發點很簡單:過高的稅收無異於沒收。

從1997年開始,因躲避交付巨額財產稅而遷到國外的富人或企業所攜帶走的款項卻多達240億到320億歐元之多。顯示出設置稅務盾牌的必要性。

反對設置稅務盾牌者以左派陣營為主,他們認為,這項措施並沒有使公共財政創收,而只是有利於富人。而右派政府在設立稅務盾牌之初就沒有隱瞞要留住富人的目的。有些企業或個人在稅務盾牌的保護下,為了重新收回所上繳的稅款,用盡其能的在年收入上做文章。而且,該措施操作起來過於複雜和「太慷慨」,比如,2008年時,法國的第三大富商貝當古夫人就一次性收回三千萬歐元的退稅款。

法國的巨額財富稅

在法國,巨額財產稅的收費標準為財產額在79萬歐元以上的個人或企業,需上繳年收入的0.55%的巨額財產稅,在此基礎上逐漸遞增,最高到年收入為1655萬歐元以上者,需繳付年收入1.80%的巨額財產稅。

2009年間,法國共有53萬9千個家庭上繳了巨額財產稅,總稅收達30億1300萬歐元。這一數字還沒有包括法國的海外省。

預算部長米歇爾•巴胡安(Michel Piron)在國民議會上說,稅務問題是很微妙的,不可能在翻手復手之間就解決了。關於巨額財產稅的計算和徵收方法,從歷史上看,一直是法國政治中心爭論的議題,也是劃分意識形態的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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