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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2隻蝦 婦判罰三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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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27日電)56歲婦人在大賣場,偷2隻要價新台幣18元的白蝦,被便衣保全人員當場查獲。台北地方法院依普通竊盜罪,判罰3000元,得易服勞役。全案可上訴。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今年6月間,56歲的孔姓婦人,在北縣新店的家樂福賣場,偷2隻價值18元的白蝦,放入自己包包內,被便衣保全人員當場查獲,報警處理。

法官審酌孔婦,竊取2隻價值18元的白蝦,金額不高,不會對大賣場造成嚴重損害,依普通竊盜罪,判罰她3000元,得易服勞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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