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北美首例 溫哥華捐精後代尋父案開庭

2010-10-28 14:32 中港台時間|10-28 15:05 更新
人氣 10

【大紀元10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邱晨溫哥華綜合報導)溫哥華一名人工授精後代,與一些不知生父身份的同伴集體上訴,控告銷毀捐精者身份資料的制度是對捐精後代的歧視。卑詩高級法院週一10月25日接受審理此案。這是這類案件在北美的首開先例,審訊將歷時兩週。

28歲的奧利維亞‧普萊登(Olivia Pratten)在溫哥華出生,現是多倫多一新聞工作者。她將卑詩省法務廳(Attorney General of BC)和卑省內外科醫學院(College of Physicians and Surgeons)告上法庭。

普萊登在控告狀中提出,精子或卵子捐獻者的後代,應該擁有與領養兒一樣的權利,在19嵗成年後有權知道生父的資訊。她希望通過法庭,來判決卑詩的領養法(B.C.'s Adoption Act)違憲。

如果案子勝訴,普萊登希望省府修改立法,保留捐精人的資料,而不是僅僅保留6個月而已。

集體法庭作證

第二天的審訊中,一名多倫多男子在法院作證,稱自己尋生父多年,居然如願以償。58歲的Barry Stevens是一名電影製作人,他花了十多年,包括DNA基因鑑定等,最終找到了自己的生父。
  
另外一名證人稱她女兒也是人工授精的後代,她稱如果能夠知道生父的醫療病歷,有助於女兒醫治疾病。
 
還有一名婦女,在自己患罹癌症後,才發現是人工授精的後代,她稱如果能夠了解生父的資料,有助於挽救她的生命。

法官裁定審理此案

省法務廳要求撤銷此案,認為捐精者的檔案無存,本案「無實質意義」,不過10月初,卑詩高級法院決定審訊此案。
  
法官(Miriam Gropper)在決定中指出:「此案件是件嚴肅的事情,直接影響到了原告與其他人,省府沒有找到更好的辦法,來解決普萊登或其他這樣的人的問題。」
  
法官認為公眾對普萊登案件感興趣,如果她尋求的檔案存在的話,還有直接的好處。

引發道德倫理關注

此案件引發人們對人工授精帶來的道德倫理思考。
  
多倫多一家人工受孕中心的專家迪克松 Marjorie Dixon說,領養兒童與人工授精並不相同,收養兒童時就有協議,將來孩子可能與父母聯繫。而捐精著選擇匿名,就是不需要為後代承擔任何義務。
  
有人擔心一旦法律取消匿名制,可能導致捐精人數大減,因為加拿大的法律禁止精子買賣,捐精人完全是自願的。
  
多倫多的家庭法律師Kelly Jordan說,加拿大沒有立法設定捐精人可能的權利和義務。這些捐精人如果被找到,可能面臨一些潛在的義務。

母親人工授精懷孕

普萊登的母親在溫哥華科恩(Gerald Korn)醫生的診所接受了人工受精。普萊登五歲那年,她母親給科恩醫生寫信,要求知道捐精人身份,不過醫生回復說他與捐精人之間有不洩露協議。
  
2001年,普萊登找到醫生希望了解捐精人的身份。醫生只提供了一張便箋,上面潦草地寫著:白人男,醫療系學生,棕色頭髮,藍眼睛,A型血。
  
普萊登表示,尋找自己的生父並不是要從對方那兒得到甚麼,只是想知道自己的身世,而且她的養父和母親都支持她這樣做。 ◇

標籤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紀元保留刪除惡意留言的權利,包括低俗、誤導或攻擊信仰等內容
本網站圖文內容歸大紀元所有, 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