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動京城集體爬煙囪案 遼寧官員秋後算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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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古清兒採訪報導)曾經驚動北京當局的遼寧建昌縣七位訪民爬上75米煙囪撒傳單事件,事過已將近半年。當時,這些走投無路的訪民接受當地政府承諾後,回到當地即刻遭到軟禁,並將已給訪民補償的錢全數收回,有四位訪民被當局以「聚眾擾亂公共秩序罪」判刑。

當地政府撕毀承諾 反以「敲詐勒索」定罪

2010年5月7日凌晨3時許,建昌縣訪民韓錫軒、韓玉成、張行龍、樊翠珍、劉青榮、張桂庭、王志廷等七人,因多年上訪未果,絕望之下,他們爬上北京豐台區馬家堡路5號泰華物業公司院內高達75米的煙囪,撒了大量傳單,他們的橫幅上寫著一個「冤」字,抗議腐敗和表達各自的訴求。

當時,在京上訪的數百訪民在煙囪下聲援,均統被警察驅散或帶走。事發後,北京公安、葫蘆島駐京辦馬上趕到現場,當地政府官員為了儘快平息事件,答應給七位訪民家屬在葫蘆島銀行存了共715萬元人民幣。在歷時40多個小時後,七人於5月9日同意被解救。

回到當地,當地政府不僅將該筆錢收回,於5月10日以「敲詐勒索罪」刑事拘留七人。2010年10月17日,當地法院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分別判處韓錫軒有期徒刑4年、韓玉成3年、樊翠珍3年、劉青榮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張桂庭、王志廷和有病在身的張行龍另案處理。

這七人同樣都爬上煙囪,訪民王志廷、張桂庭因同意和當地政府達成協議,分別得到3萬元和69萬元的賠償。而其餘訪民不同意,則被判刑。

樊翠珍的女兒表示:「因沒有辦法活,母親才爬煙囪,政府出面協調,給你150萬,然後下來了,當地政府接回來。政府單方面毀約,把錢要回去,把我媽送看守所,現在判三年。現在你同意協商就回家,你不按照它的就判你,一同爬,不同罪。」

有律師認為,爬煙囪行為並不構成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沒有證據證明他們擾亂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正常活動。

上訪長達50年 張家接力式告狀

訪民張行龍的爸爸張士坤在1960年10月反右整風時期,被當局迫害致死。為了給父親平反,他們一家幾代人50年來不斷上訪,要求給父親恢復名譽,並賠償所有經濟損失。

直到2003年6月30日,當地有關部門才出具「對張士坤定為反革命沒有事實依據,可予以平反」的結論。但張家已為此奔走了40多年。

53歲的張行龍爬煙囪被帶回當地後,被監視居住60多天。因第二次腦血栓發作被送醫,雖搶救過來,但他已說不出話,每天只能依靠胃管喝流食。

張行龍的妻子說:「在軟禁的時候,他得了腦血栓,差點死了,現在不能走路,不能說話。現在政府不給治療費。我沒上煙囪,也列為重點,被監視居住,有可能判我。」

張行龍的女兒張靜為此寫下 「我們不想祖祖輩輩都上訪」的文章發在網上,她將家裡的遭遇告訴所有的人,希望得到大家的支持。她寫道:「上訪是奶奶、爸爸、媽媽他們的事情,為甚麼還要株連九族將我也勞教?這不是逼著我們祖祖輩輩告下去嗎?我無語了。」

上訪經歷

這些訪民因各自冤案,上訪了好幾十年,被各級部門「拋棄」後,被逼爬上煙囪維權,希望藉此引起中央領導的關注。他們七人中最小的50歲,最大的70歲。

據《權利運動》報導,韓錫軒的妻子侯翠華因保護自己的耕地上訪,2003年9月,被當地政府以「涉嫌搶奪罪」非法羈押98天,受此打擊,其妻釋放後精神失常。

韓玉成因保護自己的房屋和耕地上訪,2000年12月13日,遭到當地公安拘留13天,在拘留期間受到迫害,造成他一眼失明。

樊翠珍的兒子馮彪於1995年9月18日被閆樹權等人砍死,其丈夫被砍重傷,她自己也受傷。而殺人兇手卻以故意傷害罪判處15年有期徒刑,民事賠償只有9千元人民幣。樊翠珍不服而長期上訪。

現在樊翠珍的女兒為救母親到處上訪,她說:「我媽58歲,她(母親)是家裡唯一的勞動力,渾身都是病,我爸被砍重傷沒有勞動力。上訪16年,現在家破人亡,家裡甚麼都沒有。我都急得不行了。」

劉青榮的兒子石樹吉於1996年3月14日,在瀋陽市宏凌煤礦工作時,因瓦斯爆炸死亡,事後只賠償1.5萬元人民幣。劉青榮因此上訪14年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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