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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債務增 台財政部遭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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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6日電)監察院今天以中央政府債務餘額持續攀升,各縣市債務餘額也居高不下,通過糾正行政院、主計處、財政部等機關,並點名財政部宣稱國家債信良好,「嚴重混淆視聽且不負責」。

審計部先前提出98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逾新台幣4兆元的債務餘額創歷年新高,並推估在不增加舉債前提下,截至98年底,中央政府1年以上債務餘額,約需62年才能還清。監察委員黃武次等人就中央政府債務餘額持續攀升、潛藏性負債龐大、財政赤字持續上升、資訊揭露品質不佳等問題,糾正行政院、主計處、財政部。

監察院也發現,地方縣市政府債務餘額居高不下,1年以上非自償債務的總體餘額,已逾法定舉債上限,財政部多年未督飭改正,其中宜蘭縣政府編列預算時,虛列補助收入,規避公共債務法,監察院一併糾正。

監察院指出,財政部屢次宣稱「財政尚稱穩健」、「中華民國財政是最好的」,可是公共債務法所定義的「債務」,主要是規範政府還能借多少錢,而不在衡量已借多少錢,財政部的說詞屢屢混淆「已借的錢」(財務狀況)與「可以再借的錢」(公共債務法的舉債上限),計算債務餘額的方式也沒有跟國際「負債」的定義接軌,不能據以和其他國家比較。

監察院表示,人民在意的是「政府的負債到底有多少?」政府卻一直不給答案,只是一再宣稱「按IMF定義,國家債信良好」,根本是「嚴重混淆視聽且不負責」。

監察院調查發現,財政部近年採取寬鬆減稅政策,但未依法事先籌妥經費或明定相關收入來源,造成稅基侵蝕嚴重,97至99年度施行減稅措施,計有所得稅、營業稅、菸酒稅、貨物稅、期貨交易稅、遺產及贈與稅、土地稅等14項,估計3個年度稅收減少百億餘元。

監院表示,從日本等國舉債過高影響經濟成長的慘痛經驗看來,政府舉債如果不加以節制,財政惡化的苦果終將由全民共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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