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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委:警察掉子彈 3年167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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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紳旭台北10日電)立委羅淑蕾今天在立法院質詢表示,警紀非常渙散,根據警政署提供的資料,近3年來全台的警察共遺失子彈167發。內政部長江宜樺表示,將請警政署查辦。

羅淑蕾並以台北市松山警分局掉彈為例指出,上個月26日1名警備隊員巡邏時,彈匣掉落在警車內,卻誤以為掉在路上,還跑到街上逢人就問,「你有撿到彈匣嗎?」鬧了很大的笑話。

羅淑蕾表示,民國98年台東縣警局遺失手槍2把,原因為莫拉克颱風執勤警員遭洪水沖失;99年嘉義縣警局在追捕嫌疑人的過程中遺失1把手槍;99年高雄市警局執勤時遺失1把手槍。

在遺失子彈的部分,羅淑蕾指出,根據警政署提供的資料,97年到99年,包括台東縣警局、南投縣警局、嘉義市警局、台南縣警局、台北市警局等13個警政單位,共遺失167發警用子彈。

羅淑蕾表示,子彈遺失是很嚴重的事,萬一子彈流出去落到不肖歹徒的手裡,對社會治安危害很大。她說,有些警察連在走路巡邏也會掉槍、掉子彈?還有警察子彈只掉單顆,子彈裝在彈匣裡,怎麼可能會掉單顆?

羅淑蕾進一步說,台北縣警局竟然有2672個彈匣未列入交接清點,高雄縣警局也有310個彈匣未列入交接清點。

羅淑蕾批評說,警紀渙散至此,如何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為什麼警察只會掉子彈,腦袋卻不會掉呢?

警政署表示,台北縣、高雄縣警局彈匣未列入交接清點,是歷年來都沒有做,不是最近才發生,因此是清冊上有問題,不代表彈匣已遺失。

江宜樺表示,將請警政署督導查辦,並對遺失槍械者嚴厲處分,也將視情節輕重,對失職警員的直屬長官予以連坐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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