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活與學校無關? 2萬大學生被逼簽生死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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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0年11月10日訊】 (大紀元綜合報導)近日,一篇名為《學生死活與學校無關!山東建築大學強制學生簽協議書》的帖子被很多網站轉載。類似內容的帖子,有的標題還寫成「如有身亡純屬巧合,某大學強制學生簽訂『生死狀』」。媒體報導證實,該校約有2萬名學生確實在學校的要求下簽署了協議。協議書中約定學生出現自殺、自傷等情況時,「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並無不當的,不承擔法律責任」 。該校的「自律協議」引發各界的反彈的議論。

名為「山東建築大學強制學生簽生死狀」的帖子,附有「協議書」的全文照片,並列舉了主要內容。其中引發爭議的是第十條和第十一條的規定,內容指:包括地震、雷擊、颱風、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及學生自殺、自傷等6項內容,以及第十一條規定,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造成學生人身損害的事故,學校行為並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

據大陸媒體報導,山東建築大學學生工作處工作人員李先生表示,學校確實與學生簽訂了相關協議。

據瞭解,該協議是本月初發出的,以前未出現過。日前,有大陸媒體記者在山東建築大學隨機採訪了10多名學生,他們均表示在3日前後簽訂了「自律協議」。

該協議一式兩份,簽字後學校、學生各保留一份。據報導,該校現有學生兩萬多人,在學校的要求下差不多都簽了協議。有同學問班長能不能不簽,班長說不簽可以,但得找學院書記談話。誰敢找書記談話?最後都簽了。

該校工程管理學院一名學生說,雖然多數同學覺得此事不合理,但由於不想讓家長擔心,幾乎沒人告知家長。一些同學不願意簽名,又擔心老師怪罪,便互相在協議書上代簽,這樣做既能矇混過關,協議也不成立。

據建築大學學生說,身邊有不少同學對校方列出的「自保」內容感到不滿意,但怕得罪學校而不敢不簽,聽說有拒絕簽署的同學甚至被老師約談。不過,也有學生認為,學校對同學的安全要有所承擔,不可能全推給學生,因此拒簽該協議書。

學生們顯然很反感學校的做法,他們不滿的原因有二,一是學校有選擇性地抄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利於學校的寫在協議上,不利於學校的卻沒有提,旨在迴避責任;二是強迫學生簽訂協議,如不簽字得找學院書記談話。

有網友批評,學校制定「自律協議」讓學生簽定是在迴避責任,因為近幾年在校學生自殺、意外事件確實頻頻出現。

上月16日晚上,河北省保定市北市區公安局副局長李剛的兒子李啟銘,駕車在河北大學校園區內撞死一名女學生及撞傷另一名學生。李啟銘被攔截後向在場公眾威嚇指他爸爸是李剛,事件引起社會轟動。

而據中國社會調查所一項調查顯示,26%受訪大學生有過自殺想法。2008年教育部直屬高校就發生63宗大學生自殺事件,其中北京、上海各有23宗。2009年,學生自殺趨勢有增無減。僅上半年,北京就有14名大學生自殺身亡;廣東一高校2月份接連發生3宗跳樓自殺事件;3月到4月湖北多所高校也連發5宗,死者包括博士、碩士、本科及專科生。

有評論指出,學校的教育責任是具體的,但更是富有職業原則和要求的,這就是必須以服務學生全面健康成長為唯一原則,如果背離了這個原則而去謀劃如何開脫責任和迴避矛盾,如何明哲保身和事先責任預防,而不是安全預防,那麼這只能是一種畸形的教育責任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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