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全國模範勞工選拔受理報名

人氣: 4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2010年12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桃園報導)為表揚全國模範勞工,行政院勞委會將辦理100年全國模範勞工選拔,凡符合參選資格的推薦人選,請於100年2月9日前,將推薦參加全國模範勞工選拔人員之選拔表、佐證資料及無不良紀錄證明書正本裝訂成冊,函報縣政府參加初選。

參選資格方面,產業勞工方面,凡受雇於各事業單位實際從事工作之現職勞工,且未擔任工會常務理事、常務監事或理事長職務並於該事業單位連續服務滿5年以上;職業勞工方面為參加現職之職業工會滿5年以上並由該工會辦理參加勞工保險年資連續滿5年以上,並具有發揚服務精神,敬業樂群為事業單位表率、工作態度負責盡職、對所從事工作之技能有研發創新、參加職技藝競賽有優異表現、參與服務勞工事務成績卓著等事蹟,得參加全國模範勞工之選拔。

工會領袖方面,凡擔任登記有案之各級工會常務理事、常務監事或理事長之職務,且於99年12月31日前曾擔任該工會常務理事、常務監事或理事長之職務連續達5年以上;工會會務人員方面為登記有案的各級工會會務人員,並於99年12月31日前擔任該工會會務工作連續5年以上及未擔任該工會理事、監事以上職務之勞工,並具有辦理勞工事務成績卓著、從事工會運動有具體事蹟、推動工會會務運作表現優異、對從事工會事務服務態度熱誠盡職等事績,得參加全國模範勞工之選拔。

推薦單位應於100年2月9日前,將中華民國100年全國模範勞工選拔表、佐證資料及無不良紀錄證明書正本裝訂成冊(一律以A4紙張規格一式10份),函送縣府參加初選,資格不符或逾期者,不予受理,相關附件電子檔可至勞委會網站查詢及運用。(網址:http://www.cla.gov.tw)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