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旭昇台北縣13日電)板橋地檢署偵辦連勝文槍擊案,今天續傳台北縣議會副議長陳鴻源父親陳明雄的司機作證,以釐清凶嫌林正偉與陳明雄間,是否有相關的利益糾紛?案發前,雙方是否有聯繫或衝突。
國民黨中央委員連勝文槍擊案發生迄今,凶嫌「馬面」林正偉開槍動機外界揣測不斷,總統馬英九12日首度表達看法說,關於案情他是保持距離,「我問都不問了」,但也認為全案與三一九槍擊案不同,凶手與作案槍枝都已找到,因此他對破案有信心。
內政部長江宜樺今天表示,他對破案絕對有信心。
板檢表示,查行凶動機與槍枝來源仍是偵辦重點,動機部分,今天仍傳訊證人,希望釐清「馬面」的供詞。檢方已排除「馬面」開槍動機與選舉賭盤有關,現在要釐清的,是背後有無牽扯到知情共犯。
雖然連勝文不相信遭「誤擊」,但林正偉供詞始終一致,強調是與陳明雄有糾紛,不清楚當晚連勝文已與陳鴻源換位置,才造成誤擊,並未特別鎖定「大咖」開槍。
檢方今天也傳訊陳明雄的司機,80分鐘的偵查過程,檢方訊問最近證人開車接送陳明雄的行程,關鍵的時間點到過哪些地方,是否接獲相關的糾紛電話等。
陳明雄已經以證人身分,接受過檢方2次約談,但他都否認與林正偉熟識,也無利益糾紛。
檢方說,槍枝來源部分,刑事局負責凶嫌「馬面」林正偉犯案槍彈鑑驗報告已出爐,根據報告及彈道重建鑑識結果,參酌現場蒐證錄影畫面及連勝文遭槍傷的X光片等資料,確認造成連勝文與黃運聖傷亡的是同一把手槍。
檢方並確認,林正偉近距離朝連勝文射擊1發子彈,由左臉頰射入並貫穿右顴骨,最後射入舞台下方死者黃運聖右上眼瞼,停留於死者左顳部腦實質組織內。
資深檢察官今天表示,類似如此的案例,相當罕見,以往只有在法律教科書中提到,凶嫌A射擊某甲,1顆子彈卻造成某乙死亡,屬於「打擊失誤」;某乙雖並非凶嫌A原設定目標,但A仍有過失致人於死罪嫌。
資深檢察官說,這樣的案例,通常是在刑法教學的課堂教材,卻沒有想到竟然在這次候選人造勢舞台,活生生上演真實案例。
凶槍是1995年出廠、德製、型號Sig Sauer P220制式手槍,槍枝來源是10年前由黑市從美國流入?是外傳由竹聯幫堂口的人提供給「馬面」?對於媒體報導,馬面不是第2手取得者,他至少是第3、甚至第4手;檢方今天表示,目前仍交叉比對證詞與被告的供詞,追查槍枝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