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府法輪功學員新加坡駐美使館前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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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0年12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林帆華盛頓DC報導)美國大華府地區的部份法輪功學員12月17日中午在新加坡駐美大使館外集會,抗議新加坡政府受中共脅迫,迫害法輪功,並呼籲聯合國機構監督制止新加坡侵犯人權。他們打出抗議橫幅,並當場宣讀了一封給新加坡駐美大使館的公開信。


三位法輪功學員代表向新加坡駐美大使館遞交公開信。(攝影﹕林帆/大紀元)


法輪功學員在新加坡駐美使館前抗議新加坡政府受中共脅迫迫害法輪功。(攝影﹕林帆/大紀元)

兩起判決是誣告案再次翻版

公開信中說,新加坡初級法院於11月23日對法輪功學員蔡永水以破壞公物和違反公共秩序罪實施判決,並被罰款6000元。因蔡先生不服判決拒交罰款被送往監獄服刑6週。此後兩天,該法院又對法輪功學員黃才華以騷擾和未配合警局調查對其實施罰款5000元,而判此騷擾罪的理由僅僅是因為黃女士在新加坡中國大使館前展示「制止中共將迫害法輪功延伸到新加坡」的展板。

法輪功學員認為,這兩起判決是新加坡政府在此前6次對法輪功學員誣告案的又一次翻版和升級。對於新加坡政府配合中共政權,充當其迫害人權幫兇,表示強烈譴責。

據瞭解,蔡永水是新加坡當地居民。他在魚尾獅景點擺展板揭露中共迫害法輪功真相長達11年。2009年遭到警方非法拘捕綁架,今年5月被起訴。今年 11月23日,在沒有任何公物遭到損害的情況下,他仍被新加坡初級法庭判處4項破壞公物和1項違反公共秩序罪名成立,並罰款6 000新元。辯方律師稱此案已經上訴高庭,要求保釋,等待高庭判決,但被法官拒絕。71歲的蔡永水堅稱維護信仰無罪,拒絕交付罰款,即被送往監獄坐監6 周。

另一位法輪功學員黃才華曾於2006年7月20日與另一位法輪功學員余文忠在新加坡中使館對面打出「7.20絕食抗議中共滅絕人性的迫害法輪功」的橫幅,而被新加坡警方以「展示侮辱性的文字騷擾」的罪名起訴。他們拒絕認罪而被強判入獄。法官Shobha Nair在判決中強調李嵐清是「新加坡政府邀請的客人」,邀請李嵐清來訪是為了加強新中兩國之間的經濟貿易合作。她表示黃才華有意在騷擾和羞辱這位到訪的客人。高庭法官更以「新加坡是一個小國,我們不能得罪大國」而為判決找理由。

2010年5月,黃才華被警察以「商討申請活動事宜」為由,把她誘騙到警局後拘捕。11月25日上午,新加坡初級法院宣判黃才華因在中國大使館前展示「制止中共將迫害法輪功延伸到新加坡」而構成「騷擾」的罪名成立,連同其它三條未配合警局調查的控狀,總共罰款5000新元,如果拒付罰金則以坐監5週代替。黃才華要求上訴,所以被追加5000新元擔保金後,目前被保釋在外。


法輪功學員在新加坡駐美使館前抗議新加坡政府受中共脅迫迫害法輪功。(攝影﹕林帆/大紀元)

新加坡政府長期配合中共 迫害法輪功

法輪功學員譴責新加坡政府長期以來配合中共政權迫害法輪功。他們曾利用各種手段蒐集當地法輪功學員的名單,在簽證更新或申請新的准證時故意歧視和刁難他們,特別是多次用卑劣手段,把中國籍法輪功學員的工作準證、居留簽證在沒有任何理由的情況下撤銷,致使這些人被迫到其它國家流離失所或遣送回中國面臨更殘酷的迫害。

早在2000年12月31日,60多名新加坡法輪功學員在麥裡芝水庫舉行燭光悼念儀式,追悼在中國大陸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但卻遭到新加坡警方強力干預,拘留了15名學員並把他們以「非法集會」控上法庭。7名學員被判坐牢一個月,8名學員被判罰款1000新元。

2005年4月27日,兩名新加坡法輪功學員黃才華和程呂金因在濱海公園集體煉功被警方以「無准證集會」及「擁有及分發未經審查光盤」提控。法庭針對控狀無法有效舉證,卻依然強行判決。他們拒絕認罪而被迫入獄。兩名當事人為讓警方了解法輪功真相而善意呈交的光盤,也被冠以「擁有及分發未經審查光盤」的罪名。

2006年6月7日,新加坡初級法庭針對五位法輪功學員於2005年10月23日在烏節路地下通道分發真相材料和展示橫幅的活動,在證據嚴重不足的情況下強行判以「無准證集會」。

2009年10月,中共黨魁胡錦濤來參加11月份的APEC會議,新加坡政府抓捕了五名在魚尾獅風景點擺放展板講真相的法輪功學員,強行沒收護照,至今仍未歸還。事過一年多之後的2010年12月1日至7日,新加坡警方以所謂「破壞公物罪」和「唆使罪」把他們控上初級法庭。在為期5天的庭審中,警方多名證人的證詞相互矛盾,漏洞百出,曝光了警方所謂依照“公眾投訴”辦案是編造的謊言。

另外,今年年初中國籍法輪功學員趙女士的陪讀准證被無理吊銷、在五月被迫離境;另一名法輪功學員崔女士的陪讀准證也在今年八月二十八日前去更新有效期時遭到無理拒絕。


法輪功學員在新加坡駐美使館前抗議新加坡政府受中共脅迫迫害法輪功。(攝影﹕林帆/大紀元)

抗議新加坡政府卑鄙行為 呼籲國際關注

參加集會的華府法輪功學員表示,為了揭露中共的邪惡暴行,法輪功學員進行了長達11年的艱辛的講真相的活動,得到了世界眾多國家政府與人民的支持。越來越多的國家和人民開始瞭解並尊重敬仰法輪功,紛紛譴責中共的無恥與暴行。然新加坡當局卻為了政治目的和經濟利益向中共屈膝,以鎮壓善良的法輪功學員為籌碼和中共討價勾結,。這種以政府為誘餌出賣良知的劣行實為世人所唾棄和不齒。

他們嚴正抗議新加坡利用司法系統,壓制民眾信仰自由;抗議新加坡政府對法輪功學員的卑鄙行為。他們也呼籲聯合國有關機構,監督制止新加坡侵犯人權的行為。

最後,他們鄭重告戒新加坡當局及警員正視國際社會支持法輪功的大潮,正視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事實,以國家和民族的長遠利益為本,尊重憲法賦予民眾表達的權利,立即撤消對蔡永水先生和黃才華女士的無理判決,撤消強加在法輪功學員身上的無理指控,保障他們信仰自由的權利。

三位法輪功學員代表還向新加坡駐美大使館遞交了公開信。

附:法輪功學員致新加坡駐各國大使館(領事館)的公開信

新加坡駐各國大使館(領事館):

近聞悉,新加坡初級法院於11月23日對71歲法輪功學員蔡永水先生以破壞公物和違反公共秩序罪實施判決,並被罰款6000元。因蔡先生不服判決拒交罰款被送往監獄服刑6週。此後兩天,該法院又對法輪功學員黃才華女士以騷擾和未配合警局調查的控狀對其實施罰款5000元。如果黃女士拒付款,同樣要坐牢5星期。而判此騷擾罪的理由僅僅是因為黃女士在新加坡中國大使館前展示“制止中共將迫害法輪功延伸到新加坡”的展板。這兩起判決是新加坡政府在此前6次對法輪功學員誣告案的又一次翻版和升級。對於新加坡政府配合中共政權,在國外充當中共嚴重侵犯人權的幫兇,我們全體法輪功學員表示強烈的不滿和譴責。

眾所周知,中共邪黨是以謊言、欺騙、暴力和殺人起家。在其60年的執政史中,是以歷次整人殺人的血腥運動手段維持政權。1999年7月,中共又將殺人的暴虐統治強加在一群手無寸鐵、以真善忍為行為準則的修煉人群。利用國家宣傳機器對法輪功進行鋪天蓋地的誣陷和打壓。在社會上默默做好人的法輪功學員被強行關進監獄,強迫失業,流離失所。更甚者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獲取暴利,鼓惑世人助紂為虐,將眾多的世人推向毀滅的邊緣。

為了揭露中共的邪惡暴行,挽救百姓免受荼毒,法輪功學員進行了長達11年的艱辛的講真相的活動。這一義舉得到了世界眾多國家政府與人民的支持,越來越多的國家和世人開始接近瞭解並尊重敬仰法輪功,紛紛譴責中共的無恥與暴行。目前法輪功已洪傳世界114個國家和地區。

然而,在法輪功越來越受到人們歡迎、真相已廣為人知的情況下,新加坡當局卻為了政治目的和經濟利益向中共屈膝,多次出賣正義善良的法輪功學員,以鎮壓善良的法輪功學員為籌碼和中共討價勾結,這種以政府為誘餌出賣良知的劣行實為世人所唾棄和不齒。

綜觀歷史,羅馬帝國曾輝煌橫行於一時,但終因對基督徒的迫害而快速走向滅亡;曾經不可一世對猶太人進行瘋狂虐殺的納粹黨,幾十年後依然要走上法庭面對世界正義的審判。幾年前,曾為配合中共江澤民到訪而拒絕法輪功學員入境的冰島政府發生火山噴發,國家遭難。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幫兇也以“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反人類罪被多國起訴。貌似強大的蘇聯也在一夜之間解體消失。共產主義已成為人類的歷史垃圾,猶如昨日黃花的中共還能逞兇殘喘幾時?

善惡終究有報,逆天而行,只能呈兇一時,最終必然遭到天譴懲罰。今年,美國國會眾議院以412票贊成1票反對的絕對壓倒性票數通過605號決議案,要求中共立即停止迫害法輪功,釋放所有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大紀元系列社論《九評共產黨》一書的出版更是點了中共的死穴,世人看到中共的邪惡本質後紛紛退出黨團隊自救,目前已有8484萬中國同胞脫離邪黨組織。邪惡的鎮壓已很難維繫。拋棄中共,選擇光明未來已是當今勢不可擋的大潮。

然而,正義面前,大勢之下,新加坡當局為了眼前一己之私,讓善良蒙難,讓國人蒙羞,為了一時利益,助肘為虐,讓自己的國家往危險裡走,把一國百姓的命運往深淵裡推,不久將會面臨甚麼樣的結局當該審思。

在此,我們鄭重告戒新加坡當局及警員正視國際社會支持法輪功的大潮,正視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事實,以國家和民族的長遠利益為本,尊重憲法賦予民眾表達的權利,立即撤消對蔡永水先生和黃才華女士的無理判決,撤消強加在法輪功學員身上的無理指控,保障他們信仰自由的權利。當局只有善待法輪功學員才能挽回已給自己國家造成的損失,否則會讓子孫後代唾罵和蒙羞。我們全世界的法輪功學員將聯合起來,保留向聯合國人權組織以及在世界各民主國家的法庭上起訴直接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各類犯罪人的權利。

華盛頓DC法輪功學員

2010年12月4日

簽名:(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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