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情侶結婚被法庭援引拿破侖法典判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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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0年12月29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旅居法國格爾諾布爾的一對法中青年伴侶打算結婚,不料他們的結婚申請卻遭當地法庭援引1803年法國的一項法律而拒絕。

據法廣的報導,申請結婚的這對情侶是27歲的中國香港女子馬曼新(Man Sin Ma,音譯)和25歲的法國男子斯特凡.薩日(St□phane Sage)。在法國男子的父母向法庭表示反對二人的婚事後,法庭根據沿用於拿破侖時期法典的民法第173條,判其結婚申請無效。

這對中法年輕情侶是2009年在格爾諾布爾大學校園相識的。希望與中國女子結婚的斯特凡.薩日表示,他的父母先是指馬曼新為取得法國居留身份而結婚,後來又說她是中國政府的間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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