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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提案 NCC:不具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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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0年12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耿豫仙台北報導)年代綜合台下架雖已成定局,但仍企圖挽救局勢,立法院也將於周五提案討論,要求行政院下令NCC撤銷原處分,另行政訴訟也在進行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法律事務處處長高福堯表示,立法院的任何決議或提案不具法律的效力,法院的判決才有轉圜的機會。

高福堯估計行政訴訟要3、4個月才會有結果。他說,今(29)日第一次開庭,双方都有一些論辯,但證據及相關資訊還顯不足,法官要求兩造書證備齊,才會再擇定庭期,所以今天只是讓法官初步了解整個案件實際情況及相關訊息。

對NCC不利的判決?高福堯說,「撤銷對年代的處分」,但這種不利未必不好。他解釋,換照只有換或不換,當初NCC內部做出第一個決議是不換照,但委員會考慮再給業者一線生機,所以允許換照但附帶條件,讓業者能改善。如果法院裁定換不換照都不需要「附帶條件」,NCC就恢復原來「不換照」的決議,但這未必對年代有利。

法院是否認同NCC「節目廣告化」的審核標準?高福堯說,NCC歷次對「節目廣告化」所做出的處分,在高等行政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的訴訟案中,没有遭到過否定。

民國94年,7家業者未通過NCC審核換照的條件,5家申請行政訴訟敗訟,另外二家龍祥電影台與東森新聞S台申請國賠。龍祥於一審敗訴,未在限期上訴,判決確定。而東森於一審勝訴,判決主管機關NCC應賠償3.5億元。但高等法院二審時,NCC轉敗為勝,東森再上訴到最高法院,目前又發回高等法院更審中,高福堯說,東森國賠案明年會不會有結果還不確定,法律訟訴相當耗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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