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甄妮編譯報導)新州一些議員提案指出:如果你在新澤西工作,就應該居住在新澤西州。這項法案的目的是要求所有新澤西州公共僱員,無論他們任職於州政府、學校、城鎮或理事會和委員會等,都應在本州居住。
雖然以前類似的提案一直沒有甚麼進展,但這次得到州參議院主席斯蒂芬‧斯威尼(Stephen Sweeney)和州長克里斯蒂(Gov. Chris Christie)的全力支持。去年上台前曾提出過相同措施的斯威尼認為,如果你能來這裡工作,為甚麼就不能住在這裡呢?
工會和一些議員則表示, 最近針對公共僱員的立法可能會引發州與州之間的爭議,導致一些員工回到自己的州裡。全美最大的公共僱員組織–美國通訊工人工會(Communications Workers of America)發言人鮑勃‧馬思特(Bob Master)表示,紐約市有成千上萬的公共僱員居住在新澤西,這一法案毫無道理,只是部份僱員作為替罪羊,而不是從經濟上考慮。他認為,這些僱員將不得不出售自己的房屋搬遷而不管住房市場在未來兩年半內的狀況,這種強制做法是令人無法容忍的。
近幾個月來,由於民主黨控制的州議會和共和黨籍州長對養老金數額的關注,新澤西州的公共僱員一直處於被動地位。州參議院已通過四項法案,縮減未來的州公務人員養老金福利,並要求所有員工至少付出1.5%的工資額給健康保健計劃。
州長髮言人邁克‧德雷夫尼亞克(Mike Drewniak )透露,州長將於週二公佈他 的預算計劃,並支持州參議員唐納德‧諾克羅斯(Donald Norcross) (民主黨籍)提出的必備居民權的草案建議。德雷夫尼亞克在一封電子郵件中表示,這是新澤西改革的最基本常識,州長期待著與州參議員斯威尼和諾克羅斯合作, 共同商討這一議案和州裡的其它改革方案。
新澤西州的市鎮聯盟執行董事威廉‧德雷斯爾(William Dressel) 認為,根據本州法律,市政當局不容許強迫他們的消防隊員、警察和教師居住在本城鎮,但他們卻可以要求其市民這樣做。這種做法已經引起了一些公共糾紛。 2008年7月,法院剝奪了約瑟夫‧聖地亞哥(Joseph Santiago )在川頓市(Trenton)警察局主任的職務,原因是他違反了城市的居住要求。卡姆登市(Camden)要求其警察和消防隊員必須生活在被僱用的城市,但他們往往加入警隊後再搬走。
根據這項法案,目前的州僱員將有兩年半的時間搬遷重新安置,而新僱員工必須在四個月內在本州找到地方居住。
德雷斯爾則表示,雖然他支持迫使州僱員在本州居住,但是這一規定如果用於所有公共僱員會帶來一定的問題,使得公共僱主很難僱用到最好的僱員。這一法案有優點也有缺點。◇ (http://www.dajiyu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