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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玲欠保費三年 健保局:已補交21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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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4日訊】(據中廣新聞陳奕華報導)林志玲被週刊爆出健保費停繳三年。健保局表示,96年3月林志玲辦理投保身分轉換與停保手續,不過經查察,並不符合出國停保規定,因此需追溯這三年的保費,累積21萬五千多元,健保局表示,經過通知輔導,林志玲在這個月已經完成復保與繳款,至於林志玲知不知道自己沒有繳健保費?健保局說,都有跟林志玲說明。

第一名模林志玲之前在大連墜馬受傷,引發藝人高所得卻低保費爭議,96年3月林志玲從繳費較少的第六類投保人,轉換成一類自營雇主身分投保,最高投保薪資納保,每個月自付保費為5992元,由於當時人在國外,同時也辦理停繳保費手續,此後就沒有再復保,不過健保局發現,這三年來,林志玲進出國外多次,並不符合停保規定,直到健保局追查催繳後,林志玲已經在這個月繳清欠費。

健保局台北業務組專門委員葉逢明說:「六個月以上她進出國內十幾次,所以都沒有符合所謂六個月以上可以停保的規定,所以我們今年發現這個事情了之後,通知她也輔導她,所以今年99年3月她也來辦了復保手續,所以辦了這個復保手續整個保費就要追溯從96月3月一直把這三年保費補齊。」

林志玲積欠的保費總額為21萬5712元,健保局表示,林志玲三年來沒有繳交保費,不過也沒有就醫使用健保資源,欠繳健保費沒有違法,因此健保局採專案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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