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懷孕安胎假 台銓部:公務員比照辦理

人氣: 31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3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7 日電)勞委會決修訂勞工請假規則,懷孕婦女最長可享有1 年安胎假。銓敘部長張哲琛今天受訪指出,基於性別平等觀念,公務員也會比照辦理。

考量懷孕勞工安胎及罹癌勞工回診頻繁實際需要,勞委會決定修改勞工請假規則,將經醫師證明有安胎、罹癌回診需求勞工,不受非住院病假30天限制,一律視同住院病假,最長可請假1年但不給薪,雇主不能拒絕,最快5月就可公告實施。

張哲琛說,公務員會比照辦理。銓敘部次長吳聰成受訪時指出,將考慮修改「公務員請假規則」或以補充解釋的方式,讓經醫師證明、確實有安胎在家休養必要的懷孕公務員,享有安胎假。銓敘部會妥適處理相關規定,以方便各公務機關依規定辦理。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