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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初審 老舊旅館應設火災警報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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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周永捷台北19日電)為避免老舊旅社白雪大旅社火災事故再度重演,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消防法修正草案,規定小型旅館、老人福利機構等場所管理權人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

國民黨籍立委吳育昇在提案說明中指出,有鑑於台北市白雪大旅社火災事故,在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下,老舊旅社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安全設備難以與時俱進;一旦發生火災意外,極容易造成人員傷亡與財產損失。

吳育昇表示,為提升小型旅館、老人福利機構等場所預防火災的能力,以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對於依法免設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的旅館及老人福利機構等場所管理權人,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

初審通過條文增列規定,不屬於現行法規要求設置消防安全設備的旅館、老人福利機構的管理權人,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並予以維護。

此外,為落實公共安全維護責任,初審通過條文也規定,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的場所管理權人未依規定設置或維護,導致發生火災致人於死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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