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23日電)國民黨籍立委徐中雄今天宣示啟動債務清理條例二次修法,希望以設置專責法庭縮短更生或清算時間並提高比例。司法院民事廳廳長吳景源表示,設專責法庭應是可行方式。
徐中雄2年前成功催生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當時為讓為數眾多卡債族儘速獲解決方案,他自嘲「債清條例沒有100分,60分也可以」;不過,看到2年來成功獲得更生的卡債族僅有2932件,占總聲請案2萬1303件的13.7%,決定啟動二次修法,要讓債清條例「從60分再到80分」。
徐中雄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指出,目前債清條例在實務上出現幾個重要問題,包括法院審理效率不彰、協商受限、代辦猖獗等。
在審理速度方面,他表示,全國地方法院中,通過更生比率最高的是宜蘭地方法院,達35.18%,最低的是新竹地方法院,為1.5%;但台中地方法院審理速度最快,從債務人聲請更生到程序終止,僅需62天,比全國平均102天快,且爭議少、法官共識高,堪稱法界楷模。希望法院可設置專責法庭,增加更生或清算速度。
吳景源與會表示,對徐中雄擬修法增設專責法庭提高更生或清算速度,司法院同意、也覺得可行,因為台中地方法院已有類似專責法庭,在處理債務人申請更生或清算費時最少,但基於尊重審判獨立原則,司法院無法干預。不過,司法院月初請台中地方法院法官,以經驗分享方式,讓其他法院法官參考。
債清條例二次修法其他重點,徐中雄說,債清條例實行後,出現「代辦」怪象,謊稱代表更生只要還2成債務、協商0利率等,卻只是代填表格或代送文件,就收取新台幣6萬到12萬元費用,「是吸血鬼中的吸血鬼」;二次修法要全面禁止營利式代辦,只允許公益法人、三等親內血親或姻親,出具書面委任狀後始得代辦。
在協商受限部分,徐中雄希望將資產管理公司(擁有銀行債權者)納入債務協商機制,並溯及既往;抗告案件可上訴至高等法院,避免終審僅止於地方法院,一旦法院內已有特定立場,對債務人不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