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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提案修選罷法 消弭惡選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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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22日電)國民黨籍立委周守訓感嘆選舉文化過於惡質,過程中相互攻詰,甚至出現意圖使人不當選手段,因此提案修法,未來只要意圖使人不當選,除現有刑責外,對手將可提當選無效之訴。

年底5都大選將屆,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20條規定,有數種情況可提起當選無效之訴,但過去常見的都是以涉賄選提起,多數當事人都被判當選無效;不過,周守訓認為,除了現行規定外,應再加入若有違選罷法第104條規定,也可以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選罷法第104條規定,「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以文字、圖畫、錄音、錄影、演講或他法,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 5年以下有期徒刑。」

周守訓受訪時說,現在選舉風氣太惡質,很多候選人不斷地遊走法律邊緣,使用很多方式意圖使人不當選;這樣的選舉過程,對台灣品德教育、民主素養都造成很大傷害,「只要選舉過的人,都有相同感觸」。

周守訓指出,4年前的高雄市長選舉,國民黨提名的候選人黃俊英,因為對手主導的「走路工」事件,選情出現變化,這件事成為他提案發想來源;於是將意圖使人不當選,放入可提當選無效之訴的條件之一。

他表示,提案能不能獲立委認同不得而知,但希望透過立法院平台廣泛討論,看看如何避免接下來的幾場大選被激化,讓台灣回到正常選舉情況,不要走惡質選舉文化。

國民黨籍立委吳育昇曾在第7 屆立委選舉後提告對手意圖使人不當選,對周守訓等人提案,他認為,自己深受其害,但此案應經周延討論,周守訓的看法非常有道理;不過,另一方面,似乎讓提起當選無效之訴更容易,因為是否「意圖使人不當選」很難清楚界定,所造成的結果可能就是濫訴,建議應「戒慎小心」。

由周守訓與國民黨籍立委徐少萍共同提案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20條條文修正草案,立法院院會日前已交付內政委員會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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