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雪梅閻小同律師事務所專欄

學生和訪問學者簽證指導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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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4日訊】美國國務院簽證辦公室(Department of State Visa Office)最近就有關學生和訪問學者簽證指導更新事宜向美國駐外使領館發出電報(cable),提醒美國駐外使領館學生和訪問學者簽證預約應當享受優先。錄取學校知名度不高本身不應作為拒簽的理由,但所有的申請人都應當能夠解釋他們選擇學校的理由和學習計劃。國務院敦促美國駐外使領館報告可疑的學校。參加夏季工作和旅行的學生應當及時回國參加秋季的課程。國務院的電報還就與觀光旅遊有關的學習(study incidental to visits for pleasure)等事項進行了澄清。下面我將對此電報的主要內容向大家做一個簡單介紹,供大家參考。

學生和訪問學者簽證面談預約的等待時間應當公開並且應當反映國務院有關指導的宗旨中此類面談預約的優先地位。有時排隊(backlog)不可避免,但在這種情況下應當有為學生和訪問學者簽證提供優先服務的機制。

國務院有關部門繼續收到抱怨,一些簽證官員不願批准知名度不高的地方學校(community college)的外國學生的簽證申請。這是與國務院政策相違背的。在知名度不高的學校,英語語言項目或地方學校就讀本身不能作為拒簽的理由,然而,申請人必須提出充足的理由證明其具有一個現實的學習和學習後回國的計劃。無論簽證申請人只學習英語,從事兩年學位的學習,或先在地方學校學習然後再轉入四年制的大學,申請人都必須能夠提出選擇該學習項目的充足理由。選擇什麼學校遠不如為什麼選擇該學校重要。

簽證官員在發現某一學校有系統的濫用或可疑行為時應當向有關部門報告。這些信息有時導致有關部門對該學校的SEVIS地位(即可頒發I-20錄取外國學生的地位)進行重新評估甚至可能導致某些學校喪失SEVIS的地位。

很多美國駐外使領館最近都在忙於夏季工作和旅行的簽證審理。夏季工作和旅行的項目必須在下一個學期開始前結束。法律允許J簽證持有者在項目結束後有30天的寬限期可以繼續逗留在美國,儘管在寬限期內不能工作。夏季工作和旅行簽證的申請人在簽證申請時不需要已經有了工作(job placement)。但如果沒有工作的情況,特別是在目前的經濟氣候下,可以合理地認定申請人很難在項目期間支持自己並可以質疑在項目結束後返回本國的意向。最有效的避免夏季工作和旅行的簽證的濫用的方法是核實申請人已有了聘書(job offer)。

一些美國駐外使領館指出有些學校給外國學生開設的課程似乎超出了與觀光旅遊有關的學習許可的範圍,特別是夏季項目(summer programs)中更是如此。國務院的電報重申,在簽證申請人有一個主要目的和一個或數個次要或附加目的(incidental purposes)的情況下,簽證應當根據主要目的發放。這就意味著簽證官需要就這些課程做一些調查以發現其真正目的。如果一個學生打算在美國花一週或更多的時間全時學習(一週上課時間為18個小時或以上)以便在美國取得學分或完成某一學業,F-1或M-1簽證是合適的選擇。然而,許多夏季項目是為了使高中生們能夠接觸到一系列可能感興趣的領域以便進行大學專業選擇而不是提供實質性的學習。這些項目中的課程通常還帶有社交和其他活動。項目中的課程設置應當提醒簽證官更仔細地審核有關活動,而不應當自動排除B-2簽證的可能。同時,此類B-2簽證還應當帶有下列註釋:「STUDY INDIDENTAL TO VISIT-Form I-20 NOT REQUIRED.」 如果簽證官發現申請人將從事不同於一週或以上的全時學習(engage in something other than a week or more of full-time study)並且所學的課程既不是為了取得學分也不是為了滿足學業要求,那麼這種活動可以歸類為學習會議或講座(educational convention or seminar)的B-1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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