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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財投資虧太大 台政院遭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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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2日電)監察院調查發現,近5年來,政府每年編列新台幣近千億元科研預算,但行政院各部會每年繳交的科研智財權收入僅7億餘元,智慧財產權投入與產出不成比例,今天糾正行政院。

提案監委趙榮耀與黃煌雄指出,台灣與韓國過去10、20年來相互競爭,相較於近年韓國智財權投入與產出已接近平衡,台灣進步空間卻不大;主要原因在於政府讓各部會單打獨鬥,行政院對於智財權沒有整體戰略與政策機制。希望行政院參考日韓作法,儘速將智財政策提升為國家戰略層級,並統籌督導以求迎頭趕上。

趙榮耀指出,最近 5年,政府每年投入科研經費約千億元,占GDP的2.7%,但科研智財權收入每年僅有7億餘元;另外,台灣每年向國外買專利權、商標權或文化智財,付出的權利金或授權金也達千億以上,而國外每年向台灣買的智財權利金或授權金,約僅70、80億元,兩者也不成比例。

黃煌雄表示,台灣學術論文數量很多,但能不能轉成專利?專利有沒有用?都是問題。前交大校長張俊彥曾說,9成的學術報告其實都沒有用。

黃煌雄指出,調查此案過程,探訪多家民間企業,很多公司都提出所謂「Patent Troll(專利蟑螂)」的問題,這些人搶先登記專利,再向企業廠商索取權利金。

黃煌雄說,韓國近年為減少智財權國際收支逆差,成立「專利基金」,購買大學或研究所擁有的專利,或支援正在研究的專利項目,防止專利流出海外或被Patent Troll收購;國外的作法,行政院可以借鏡參考。

黃煌雄指出,監院訪查民間科技產業智財管理時,雖然有成功個案,例如,鴻海集團在連接器的專利布局,不僅量夠,還縝密布局形成「專利地雷網」;不過,中小企業則普遍欠缺智財分析能力,即使有智財產出,也沒有提案及申請取得權利的人才,在遇到與國外企業智財訴訟或被迫支付高額權利金時,也無法反擊。台灣中小企業占製造業總家數約98%,政府應該設智財基金,培養智財人才,幫助弱勢的中小企業。

黃煌雄呼籲,政府應獎勵協助產業界建立整合性智財交流平台,另外,為了加強智財權的保護,經濟部也應強化智慧局的人力與素質,提升專利的審查速度及審查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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